長陽土家族自治縣房產管理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長陽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8號和《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長陽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長辦發〔2010〕6號)精神,長陽土家族自治縣房產管理局調整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管理的事業單位(正科級),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二)建立健全房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加強房產市場的監督管理,規範房產市場秩序。
(三)將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職能劃入縣政府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房地產業、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擬、報批全縣房地產業、住房保障的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和規劃,研究擬定全縣房地產業、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縣住房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
(四)負責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工作,核發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負責商品房銷售管理工作,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組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核發商品房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
(五)負責房產市場監管工作,建立健全房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負責房地產開發單位、中介服務單位、房屋拆遷單位、物業管理單位及房地產中介服務人員的資格審核上報認定工作。
(六)負責辦理房屋登記,核發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明);負責房屋測繪和房屋產權產籍檔案管理,負責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七)負責房屋拆遷糾紛裁決工作,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八)負責指導、推進城市物業管理工作。
(九)負責房屋維修基金的歸集、監管和使用審核。
(十)負責全縣國有直管公房經營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安全鑑定、房屋修繕和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房地產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二)深化全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籌集運用及管理好住房資金,推進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城鎮住房新體制。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房產管理局(縣住房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開展日常工作;負責全局工作的督辦、協調工作;負責電子政務、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檔案收發、機要保密和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處理來信來訪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信息調研及行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黨務、工會、群團、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應急維穩、安全保衛、計畫生育及行政後勤工作;承擔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務。
(二)房政及交易管理股(掛行政審批股牌子)
負責房產市場監管工作;負責房地產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核發商品房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負責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指導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工作,核發審驗《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審核城鎮個人建房和合作建房;負責商品房銷售管理工作,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負責房屋拆遷糾紛裁決工作,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組織建立並管理房產市場信息系統和房屋權屬信息系統;負責房屋租賃管理工作;按照一個視窗對外、一站式服務的要求,負責局機關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受理、全程協調和跟蹤督辦。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三)物業及開發管理股
負責指導、推進全縣物業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工作,核發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負責全縣集資建房的開發建設管理及居住對象的審查認定工作;負責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基金的歸集以及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國有直管公房的監管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單位、房地產中介服務單位、房屋拆遷單位及房地產中介服務人員的資格審查和認定工作;負責房屋安全鑑定、房屋修繕及白蟻防治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的勞動安全、生產技術的指導工作;負責物業管理單位及從業人員資格的審查和認定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四)計畫財務股
編制局年度財務計畫;管理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公房維修資金使用的審計;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管理監督直屬單位規費的徵收工作。
(五)房改股
承辦縣房改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草擬報批全縣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住房資金的政策管理,編制全縣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目標,審核房改資金使用計畫,監督檢查房改資金歸集管理及使用情況;負責已購公房上市出售審批;負責公房售後物業維修基金的歸集工作;負責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實施工作,編制全縣公房租金改革方案,審核住房補貼;負責對全縣房改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配合紀檢監察部門查處違反房改政策行為。
(六)住房保障股
研究擬定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管理辦法和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的開發建設管理及居住對象的審查認定工作;負責城鎮保障性住房房源的組織和租售以及廉租住房租金補貼的發放;負責做好廉租房的登記造冊、日常維護、租金收取、物業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住房保障綜合統計及檔案的管理。
紀檢監察、工會等組織機構按有關規定和章程設定。

人員編制

縣房產管理局(縣住房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事業編制為15名。其中:局長(主任)1名,副局長(副主任)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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