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豐縣教育體育局是長豐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豐縣教育體育局
- 所屬地區:長豐縣
- 所屬部門:長豐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臘應少規劃、年度計畫;協調指導和組織實施全縣教育體制、辦學體制改革以及農村教育綜合改革、課程改革等工作。
(二)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備酷少、民辦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繼續教育等工作;貫徹《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指導和檢查全縣體育工作。
(三)受縣政府委託,負責全縣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統一規劃全縣體育運殃紙台動項目的布局、訓練和競賽,組織開展全縣性的體育活動。
(四)指導和檢查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全縣體育設施的建設布局,負責縣級體育設施的建設和管理,依法管理全縣體育場地。
(五)規劃和組織實施全縣教育系統的普法教局犁育和教育宣傳等工作;負責縣屬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學校安全穩定與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政風、行風建設、政務公開和規範辦學行為;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和全縣體育隊伍建設。
(六)主管全縣教職工隊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師資隊伍建設和學校內部管理機制改革工作;承辦中國小(幼稚園)高中級職稱的申報及教師初級職稱的評審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各級各類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七)抓好教育系統的領導班子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做好各級各類學校領導幹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全縣中國小、幼稚園幹部培訓、師資培訓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等工作。
(八)管理本部門教育、體育乃妹祝經費和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統計工作;負責直屬學校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審定中國小(幼稚園)的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計畫和大型(量、批)教育設備(裝備)添置立項等工作;指導和檢查全縣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及教育經費項目執行情況。
(九)負責組織全縣教育考試工作;負責全縣高中、國中、國小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計畫的編制和學籍管理、畢業證書核發等工作;受縣政府委託,規劃、指導和檢查全縣通用文字和國語推廣等工作。
(十)負責組織實施全縣中國小校教育裝備配置、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中國小校布局調整與規劃,校舍建設和教育民生工程等基建項目工程招投標、資料收集、管理等工作。
(十二)指導和協調全縣教育系統的社(群)團組織工作以及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宣傳辦、行政審批)
協助局領導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及時迅速地做好上傳下達工作;負責教育體育年度目標的制定分解和執行情況的總結工作;負責機關建設工作,協調好機關各科室的工作關係,制定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機關幹部職工的考勤考核工作及機關政治學習;負責機關年度工作計畫、年終工作總結等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及文字把關工作;負責各類會議的籌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做好各項接待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思想政治、宣傳、信息、教育輿情等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公開和長豐教育信息網信息發布審核工作;收集編報教育信息,辦好工作簡報。負責機關辦公物品的購置和房屋、車輛、水電及固定資產的登記和管理工作;負責文電處理、印章保管、文書檔案管理及各種檔案、資料、材料、表格等的印製工作;負責機關保密及文明創建工作;負責機關報刊雜誌的征訂發行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平台的回覆上報工作;負責局門面房的出租和管理;聯繫政務中心工作。協助電教設備科辦好機關網站。
二、發展規劃科
研究制定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中國小、特殊教育、學前教育規劃及布局調整;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制定全縣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計畫;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政策以及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申報工作;負責項目申報安排工作;負責學校的設定、變更、終止工作;制定學校投資計畫;指導全縣中國小後勤社會化改革工作。
三、基礎教育辦公室
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上級關於基礎教育的政策、決定,協助制定中國小、特殊教育、學前教育規劃,並做好實施工作。制定中國小教學計畫;負責普通中國小、特教學校和幼稚園教育教學方面的行政管理;負責對幼兒教育、義務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單位進行審批(上報)、發證、獎懲和常規管理工作;負責全棕籃櫃坑縣各類示範學校、特色學校的創建評審推薦上報工作。負責中國小學生學籍檔案管理;負責全縣中國小課程方案的制定及教材的審定預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學校的對口支援工作盼翻多愚。協助發展規劃科做好中國小布局調整工作。
四、職業與成人教育辦公室(資助中心)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職業教育的政策和法規,深化農村職業教育改革;負責全縣職業中學教育教學管理以及全縣各類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和學籍管理;負責對全縣各類技術培訓班的管理和職業中等專業課教師的培訓工作;負責指導職業類學校專業設定、教學計畫的制定和教學研究工作;負責職業類學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安排和實施農科教項目,並協調農科教有關工作。負責對在職職工的大學、中專學歷教育;負責對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單位(義務教育、學前教育除外)進行審批(上報)、發證、獎懲和常規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青壯年掃除文盲規劃的實施、全縣農民文化技術學校的發展和管理及成人教育檔案資料建設。負責推進農民終身教育的構建工作。做好學生資助管理工作。
五、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全縣教育體育系統職工的編制管理和使用;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各類人員的調配、勞動工資管理、年度考核、獎懲及評優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縣教職工的缺編補員工作和減員清退工作;負責安排支教工作;負責教育體育人才交流中心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辦理教職工離退休和死亡教職工安葬撫恤、遺屬補助等事宜;做好中國小教師傷殘認定工作;負責教育幹部和中國小教職工的繼續教育及培訓工作;做好師德建設工作;做好老幹部工作;協調組織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具體實施;具體參與各類學校領導班子考核、配置和管理工作;安排專人負責做好工委的秘書工作和工委中心組學習活動的有關工作;做好教育系統的計畫生育工作;按工委統一部署做好組織建設工作。
六、財務審計科
做好教育收費政策的貫徹實施,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收費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票據管理工作;做好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考核和交接工作;負責全縣公辦學校和局機關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預算內經費的預算、決算及核撥工作;審核、匯總上報、統發全縣教育體育系統職工工資;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預算外資金管理工作;做好各種會計報表、勞資報表上報工作;做好各會計核算單位的部門預算編制工作;做好教育體育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抓好局機關各項收入、支出管理;做好推進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改革工作;做好全縣教育體育系統財政供給人員工資信息庫建設工作。做好“兩免一補”和特困生救助工作;做好對上爭取投入和幫扶工作。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對本系統各單位財務計畫執行情況、預算內外教育資金管理使用、辦學效益、經濟效益、國有資產管理和使用、校長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負責對全縣中國小基建項目資金使用進行審計;配合審計部門做好對全縣教育體育系統重大項目的審計工作。
七、法規監察科
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普法和依法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工作;負責局機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學校的行政複議、應訴等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檢查監察對象貫徹實施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情況;監督處理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違反政紀和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紀律處分的申訴;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違反政紀的監察對象執行紀律處分;制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牽頭負責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和教育系統政風行風評議工作;負責本系統信訪接待,信訪案件查處和穩定工作;安排專人作為紀檢兼職人員落實好有關紀檢工作;負責“依法治校示範校”的創建工作。制訂並實施教育體育局安全工作計畫,指導和監督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的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管理;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定期排查安全隱患,指導學校整改,督促指導學校突發事件的處理;協助配合公安、交通、衛生、安監、消防等部門做好保全、校園周邊道路設施、消防、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學校“平安校園”創建、綜合治理牽頭工作;負責應急事件的處理及預案落實工作。參與學校安保人員的使用與管理,做好安保人員的工資審核工作。
八、工會
建立健全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基層工會組織,指導、協調基層工會工作;完善各級各類學校的教代會制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指導學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負責指導做好校務公開和對教育體育系統領導幹部的民主評議工作;組織教職工的文體活動;做好教職工福利工作,並協助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體育科
全面貫徹《體育法》和《全民健身綱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體育的方針政策,推動全縣體育改革;協助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體育科學研究工作;負責全縣體育工作和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各類學校的衛生保健、食堂衛生和體育市場管理工作,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和國防教育;負責全縣競技體育人才培養和體育產業的發展工作;協助做好全縣中國小學生體育考試,做好體育達標工作;協調、指導全縣城鄉開展健康向上的體育活動。負責全縣體育設施的規劃建設工作。
十、德育辦公室、團委
負責全縣中國小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學校德育教育工作;負責文明單位、綠色學校創建以及學校的日常創建,負責校園綠化美化工作,負責全縣“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先進班集體、優秀班主任等評選工作及少先隊建設工作;指導學校團委、少先隊和學生會工作。負責抓好本系統的藝術教育活動,開展好中小學生藝術展演工作。
十一、教研室
負責全縣中國小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工程的貫徹、實施;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教育理念、教育管理、教學理論、教學方法、教學內容、教學手段、教學評價、教改信息的研究;開展教研活動,組織教學實驗,進行教學改革;負責優秀教科研成果的評選、推薦;負責各類學校教學業務的指導,指導和檢查學校教學業務檔案的建立和教學資料的收集、管理;指導和幫助教師開展學科課外活動,組織學科競賽,進行學科教學檢查。負責對學校教學質量的檢測、分析和評估;負責全縣教師的業務培訓和業務能力考核工作;負責組織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學會、各專業學會的籌建及指導工作;負責辦好《長豐教研》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語言文字工作;制定並實施國語推廣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督促檢查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國語和文字規範化工作。
十二、電化教育辦公室
負責對各類學校電教規劃的制定和實施;負責電化教學、多媒體教學的指導;負責現代農村遠程教育的實施、管理和套用工作。負責各類學校實驗員的培訓及實驗室的評估驗收;負責中國小校實驗教學的管理工作。協助做好中小學生科技創新工作。負責教學儀器的添置、管理和實驗教學普及縣建設;負責各類學校教學設備添置的審核和安裝;負責電教教材的預訂和電教師資隊伍的建設;做好青少年科技創新工作;負責機關網站工作。
十三、檔案室
制定檔案管理制度和按規定要求進行查檔、調檔;負責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裝袋;做好檔案的保密、安全工作;協助做好撫恤、遺補、退休、病退等人事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
研究制定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中國小、特殊教育、學前教育規劃及布局調整;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制定全縣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計畫;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政策以及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申報工作;負責項目申報安排工作;負責學校的設定、變更、終止工作;制定學校投資計畫;指導全縣中國小後勤社會化改革工作。
三、基礎教育辦公室
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上級關於基礎教育的政策、決定,協助制定中國小、特殊教育、學前教育規劃,並做好實施工作。制定中國小教學計畫;負責普通中國小、特教學校和幼稚園教育教學方面的行政管理;負責對幼兒教育、義務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單位進行審批(上報)、發證、獎懲和常規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各類示範學校、特色學校的創建評審推薦上報工作。負責中國小學生學籍檔案管理;負責全縣中國小課程方案的制定及教材的審定預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學校的對口支援工作。協助發展規劃科做好中國小布局調整工作。
四、職業與成人教育辦公室(資助中心)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職業教育的政策和法規,深化農村職業教育改革;負責全縣職業中學教育教學管理以及全縣各類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和學籍管理;負責對全縣各類技術培訓班的管理和職業中等專業課教師的培訓工作;負責指導職業類學校專業設定、教學計畫的制定和教學研究工作;負責職業類學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安排和實施農科教項目,並協調農科教有關工作。負責對在職職工的大學、中專學歷教育;負責對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單位(義務教育、學前教育除外)進行審批(上報)、發證、獎懲和常規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青壯年掃除文盲規劃的實施、全縣農民文化技術學校的發展和管理及成人教育檔案資料建設。負責推進農民終身教育的構建工作。做好學生資助管理工作。
五、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全縣教育體育系統職工的編制管理和使用;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各類人員的調配、勞動工資管理、年度考核、獎懲及評優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縣教職工的缺編補員工作和減員清退工作;負責安排支教工作;負責教育體育人才交流中心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辦理教職工離退休和死亡教職工安葬撫恤、遺屬補助等事宜;做好中國小教師傷殘認定工作;負責教育幹部和中國小教職工的繼續教育及培訓工作;做好師德建設工作;做好老幹部工作;協調組織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具體實施;具體參與各類學校領導班子考核、配置和管理工作;安排專人負責做好工委的秘書工作和工委中心組學習活動的有關工作;做好教育系統的計畫生育工作;按工委統一部署做好組織建設工作。
六、財務審計科
做好教育收費政策的貫徹實施,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收費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票據管理工作;做好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考核和交接工作;負責全縣公辦學校和局機關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預算內經費的預算、決算及核撥工作;審核、匯總上報、統發全縣教育體育系統職工工資;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預算外資金管理工作;做好各種會計報表、勞資報表上報工作;做好各會計核算單位的部門預算編制工作;做好教育體育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抓好局機關各項收入、支出管理;做好推進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改革工作;做好全縣教育體育系統財政供給人員工資信息庫建設工作。做好“兩免一補”和特困生救助工作;做好對上爭取投入和幫扶工作。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對本系統各單位財務計畫執行情況、預算內外教育資金管理使用、辦學效益、經濟效益、國有資產管理和使用、校長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負責對全縣中國小基建項目資金使用進行審計;配合審計部門做好對全縣教育體育系統重大項目的審計工作。
七、法規監察科
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普法和依法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工作;負責局機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學校的行政複議、應訴等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檢查監察對象貫徹實施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情況;監督處理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違反政紀和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紀律處分的申訴;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違反政紀的監察對象執行紀律處分;制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牽頭負責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和教育系統政風行風評議工作;負責本系統信訪接待,信訪案件查處和穩定工作;安排專人作為紀檢兼職人員落實好有關紀檢工作;負責“依法治校示範校”的創建工作。制訂並實施教育體育局安全工作計畫,指導和監督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的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管理;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定期排查安全隱患,指導學校整改,督促指導學校突發事件的處理;協助配合公安、交通、衛生、安監、消防等部門做好保全、校園周邊道路設施、消防、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學校“平安校園”創建、綜合治理牽頭工作;負責應急事件的處理及預案落實工作。參與學校安保人員的使用與管理,做好安保人員的工資審核工作。
八、工會
建立健全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基層工會組織,指導、協調基層工會工作;完善各級各類學校的教代會制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指導學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負責指導做好校務公開和對教育體育系統領導幹部的民主評議工作;組織教職工的文體活動;做好教職工福利工作,並協助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體育科
全面貫徹《體育法》和《全民健身綱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體育的方針政策,推動全縣體育改革;協助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體育科學研究工作;負責全縣體育工作和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各類學校的衛生保健、食堂衛生和體育市場管理工作,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和國防教育;負責全縣競技體育人才培養和體育產業的發展工作;協助做好全縣中國小學生體育考試,做好體育達標工作;協調、指導全縣城鄉開展健康向上的體育活動。負責全縣體育設施的規劃建設工作。
十、德育辦公室、團委
負責全縣中國小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學校德育教育工作;負責文明單位、綠色學校創建以及學校的日常創建,負責校園綠化美化工作,負責全縣“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先進班集體、優秀班主任等評選工作及少先隊建設工作;指導學校團委、少先隊和學生會工作。負責抓好本系統的藝術教育活動,開展好中小學生藝術展演工作。
十一、教研室
負責全縣中國小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工程的貫徹、實施;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教育理念、教育管理、教學理論、教學方法、教學內容、教學手段、教學評價、教改信息的研究;開展教研活動,組織教學實驗,進行教學改革;負責優秀教科研成果的評選、推薦;負責各類學校教學業務的指導,指導和檢查學校教學業務檔案的建立和教學資料的收集、管理;指導和幫助教師開展學科課外活動,組織學科競賽,進行學科教學檢查。負責對學校教學質量的檢測、分析和評估;負責全縣教師的業務培訓和業務能力考核工作;負責組織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學會、各專業學會的籌建及指導工作;負責辦好《長豐教研》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語言文字工作;制定並實施國語推廣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督促檢查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國語和文字規範化工作。
十二、電化教育辦公室
負責對各類學校電教規劃的制定和實施;負責電化教學、多媒體教學的指導;負責現代農村遠程教育的實施、管理和套用工作。負責各類學校實驗員的培訓及實驗室的評估驗收;負責中國小校實驗教學的管理工作。協助做好中小學生科技創新工作。負責教學儀器的添置、管理和實驗教學普及縣建設;負責各類學校教學設備添置的審核和安裝;負責電教教材的預訂和電教師資隊伍的建設;做好青少年科技創新工作;負責機關網站工作。
十三、檔案室
制定檔案管理制度和按規定要求進行查檔、調檔;負責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裝袋;做好檔案的保密、安全工作;協助做好撫恤、遺補、退休、病退等人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