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西鐵路
- 全長:391公里
線路規劃,建設進度,
線路規劃
建設進度
國家批覆
吉林省、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報來《關於申請核准長春至長嶺至烏斯台(西巴彥花)鐵路項目的請示》(吉發改鐵道聯〔2012〕1320號)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准事項批覆如下:
一、新建長春至西巴彥花鐵路有利於完善路網布局,強化蒙東地區鐵路煤炭運輸通道、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吸引民間投資建設鐵路,原則同意報來的項目建設方案。
項目法人單位為吉林長達鐵路有限公司。
二、功能定位:本項目是以煤炭運輸為主的資源開發性鐵路,是客貨兼顧的區域性鐵路。
三、項目建設規模及主要技術指標
項目自長春市農安縣開安站引出,經松原市長嶺縣、白城市通榆縣,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突泉縣、科爾沁右翼中旗,至通霍鐵路的西巴彥花車站,新建正線全長391公里。
主要技術標準:鐵路等級:Ⅰ級;正線數目:單線,預留雙線;牽引種類:電力;牽引質量:5000噸,預留10000噸;到發線有效長度:1700米。其他技術標準應符合《鐵路線路設計規範》(GB50090-2006)。
四、本項目投資估算總額為164.67億元,其中工程投資160億元,機車車輛購置費4.67億元。本項目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30%,吉林市百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吉林省交通投資集團與中國鐵路總公司作為項目股東分別按60%、30%、10%的比例出資,通過自籌解決;其餘資金使用國家開發銀行貸款。
本項目建設工期3年。
五、下階段工作。請鐵路總公司抓緊研究啟動長春樞紐長春北至龍泉北增建二線工程,與本項目同步建成。遵循業主負責的原則,儘早研究確定委託運輸方案,實現項目自主決策、自主經營、獨立核算。
六、核准項目的相關檔案分別是國土資源部《關於新建鐵路長春(開安)至西巴彥花線建設項目建設用地預審意見的復函》(國土資預審字[2014]32號),環境保護部《關於新建鐵路長春(開安)至西巴彥花線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環審[2013]314號),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150000201400008]號),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吉規選字第[2013]04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長春(開安)至西巴彥花線項目節能評估報告的審查意見》(發改辦環資[2014]154號),鐵道部《關於同意調整長春至太平川至烏斯台鐵路項目合資模式的復函》(鐵計函[2012]879號),吉林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呈報新建鐵路長春(開安)至西巴彥花線(吉林省段)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意見的請示》(吉發改鐵道[2014]245號)、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於報送長春(開安)至西巴彥花鐵路項目內蒙古段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論的報告》(內發改鐵路字[2014]578號)。
七、如需對本項目核准檔案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八、請根據本核准檔案,辦理相關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等手續。請國家電網公司同步安排外部電源電力工程,保證與本項目同步建成;請工業和信息化部、總參信息化部在通訊遷改等方面給予支持配合。
九、本核准檔案有效期限為2年,自批覆之日起計算。在核准檔案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項目的,應在核准檔案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項目在核准檔案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准的,本核准檔案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