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修·傑布(Matthew Jebb)和馬丁·奇克(Martin Cheek)曾將長葉豬籠草歸入蘇門答臘豬籠草(N. sumatrana),因此在《2006年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2006 IUCN Red List of Threatened Species)》中並沒有長葉豬籠草。依照蘇門答臘豬籠草的等級,其同屬於無危(Least Concern)等級。但研究表面,這兩個類群互為獨立的物種。2001年,查爾斯·克拉克(Charles Clarke)根據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的標準將其列為易危(Vulnerable)等級。其原生地可能在不久的將來,遭受以農業為目的的放火燒山的威脅。
植物學史
1957年8月24日,威廉·梅哲(Willem Meijer)在西蘇門答臘塔拉姆(Taram)附近的天普河(river Tjampo)海拔500~1000m的砂質地區首次發現了長葉豬籠草。其生長於河谷斜坡上的森林中。編號為“H.L.B. 958.85111”的標本現存放於荷蘭國家植物標本館(National Herbarium of the Netherlands)。
約阿希姆·那茲(Joachim Nerz)和安德烈亞斯·維斯圖巴(Andreas Wistuba)在1994年的《食蟲植物通訊(Carnivorous Plant Newsletter)》上發表了關於長葉豬籠草的正式描述。由約阿希姆·那茲於1992年9月25日在西蘇門答臘塔拉姆(Taram)附近的海拔約1000m的天普山區(Tjampo Mountains)收集的編號為“Nerz 2801”的標本為確定為全模標本(holotype)。其現存放於荷蘭國家植物標本館。此外,在同一天約阿希姆·那茲還收集了另7副標本。其中4副編號為“Nerz 2802”、“Nerz 2803”、“Nerz 2804”和“Nerz 2805”的標本與全模標本一起存放於荷蘭國家植物標本館。另3副編號為“Nerz 2806”、“Nerz 2807”和“Nerz 2808”的標本存放於德國蒂賓根埃伯哈德卡爾斯大學(Eberhard Karls University of Tübingen)的生物研究所中。
馬修·傑布(Matthew Jebb)和馬丁·奇克(Martin Cheek)在其1997年發表的專著中認為長葉豬籠草與蘇門答臘豬籠草(N. sumatrana)為同一個物種。但最近查爾斯·克拉克關於分類修訂的著作《蘇門答臘島和馬來半島的豬籠草(Nepenthes of Sumatra and Peninsular Malaysia)》中再次將長葉豬籠草獨立為一個物種。
約翰·繆爾黑德·麥克法蘭(John Muirhead Macfarlane)於1908年描述了貝卡利豬籠草,其基於一副採集自距實武牙港約120km的尼亞斯島(Nias)的標本。兩年之後,雖然B·H·丹瑟(B. H. Danser)沒有親眼見到貝卡利豬籠草的模式標本,但他仍在其專著《荷屬東印度群島的豬籠草科植物(The Nepenthaceae of the Netherlands Indies)》中,將這個類群歸入了奇異豬籠草(N. mirabilis)。2000年,簡·斯洛爾(Jan Schlauer)和奈比(Nepi)重新研究了貝卡利豬籠草的模式標本,並意到其與奇異豬籠草有著顯著的差別,並認為應該將其恢復為一個獨立的物種。查爾斯·克拉克(Charles Clarke)也同意將貝卡利豬籠草從奇異豬籠草獨立出來,並還從蘇門答臘豬籠草中將原誤認為是長葉豬籠草的貝卡利豬籠草分離出來。貝卡利豬籠草的模式標本只是由3張葉片和3個破碎的捕蟲籠(2個下位籠和1個上位籠)組成的,且葉片與莖是被分開的,以至於無聊知道其連線處的結構,所以關於對模式標本採集地貝卡利豬籠草的觀察可以解決其分類學上的問題。寬葉豬籠草第5進化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