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興縣水利局

長興縣水利局是長興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長興縣水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興縣水利局
  • 行政區類別浙江湖州
  • 地理位置:浙江省長興縣龍山街道錦繡路6號興國商務樓1號樓 
  • 主要職責:主管水利行政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縣有關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水資源、水利工程、水旱災害等方面的規劃、計畫,以及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等。
(二)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監督、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組織、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以及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等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工作。
(三)監督、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提出並協調落實縣直管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監督指導工程安全運行,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監督、指導水利建設與運行管理市場的行業管理。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按分工負責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相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有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市級以上水利補助資金和縣級財政性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
(五)負責和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重要河道、水庫、湖泊的治理、開發和保護,以及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和河湖水系連通等工作。負責有關涉河涉堤建設項目審批(含占用水域審批)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利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六)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流域洪水調度建議方案。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以及防禦洪水、颱風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七)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
(八)負責、指導水土保持工作,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監督管理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導縣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指導低丘紅壤治理開發。
(九)指導、組織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監督圩區防洪排澇工程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水事糾紛的處理。
(十一)組織開展水利科學研究、科技推廣與引進,以及涉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推進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堅持建管並重,加強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堅持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推動水利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縱深發展。推動水利數位化轉型,加快推進水利現代化。

內設機構

辦公室(法制科)、財務審計科、計畫建設科(監督科)、水資源管理科(縣節約用水辦公室)、河湖管理科、政務服務管理科、農村水利水電與水土保持科、水旱災害防禦科(運行管理科)。

地圖信息

地址:廣場路1號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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