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盛添利寶貨幣市場基金(長盛添利寶貨幣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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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盛添利寶貨幣市場基金是長盛基金髮行的一個貨幣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長盛添利寶貨幣A
  • 基金類型:貨幣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長盛基金
  • 基金管理費:0.33%
  • 首募規模:38.75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424
  • 成立日期:20131209
  • 基金託管費:0.1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以有效控制投資風險和保持較高流動性為優先目標,力求獲得高於業績比較基準的穩定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法律法規允許的金融工具包括:現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資券;一年以內(含一年)的銀行定期存款、銀行協定存款和大額存單;剩餘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和中期票據;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債券回購和中央銀行票據;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他貨幣市場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投資組合管理中將採用主動投資策略,在投資中將充分發揮現代金融工程與數量化分析技術方法的決策輔助作用,以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性與及時性,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追求收益最大化。
1、短期市場利率預期策略
短期利率預期策略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據對短期貨幣市場有影響的巨觀經濟形勢、財政與貨幣政策、短期市場資金供求等因素變化作出研究與分析,對未來短期內不同市場、不同品種的市場利率進行積極的判斷,並以此為依據制定未來一段時間基金組合的期限結構和品種配置計畫,期限結構與品種配置計畫是未來一段投資的基礎。
2、期限結構的滾動配置策略
為了保證組合資產高流動性,組合資產在到期期限配置上採用滾動配置的策略,即在一個相對固定的投資周期中,將各期限品種的投資均衡分布在不同時間上,從而保證在投資周期內的任何時刻都有穩定的到期現金流,最大限度地提高到期期限約束條件下的流動性。
3、投資組合最佳化策略
投資組合最佳化管理策略是指在期限結構與品種比例約束下,在滾動配置策略的基礎上採用最佳化技術獲得最大化收益的策略體系。其最佳化目標是組合資產收益最大化,約束條件為期限結構比例約束、品種類屬比例約束、信用風險約束等。
4、無風險套利操作策略
由於市場環境差異以及市場參與成員的不同,市場中常常存在無風險套利機會。本基金管理人認為隨著市場有效性的提高,無風險套利的機會與收益會不斷減少,但是相信在較長一段時間中市場中仍然會存在的無風險套利機會,基金管理人將貫徹謹慎的原則,充分把握市場無風險套利機會,為投資人帶來更大收益。同時,隨著市場的發展、新的貨幣投資工具的推出,會產生新的無風險套利機會,本基金將加強對市場前沿的研究,及時發現市場中新的無風險套利機會,擴大基金投資收益。
5、各類資產配置策略
(1)類屬資產配置策略
通過比較各類短期固定收益工具如央行票據、債券、短期融資券、銀行存款、債券回購等投資品種在流動性、收益率水平和風險參數等指標的差異,確定這些投資品種的合理配置比例,以保證投資組合在低風險的前提下儘可能提高組合收益率。
(2)銀行存款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向交易對手銀行進行詢價的基礎上,重點分析各存款銀行的信用等級和存款利率,綜合考量整體利率市場環境及其變動趨勢,同時注重分散投資,降低交易對手風險,在嚴控風險的前提下選取利率報價較高的幾家銀行進行存款投資。
(3)債券或債券回購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組合將根據市場形勢靈活把握投資品種的主動選擇,具有下列一項或多項特徵的投資品種是本基金重點投資的對象:
1)在相似到期期限和信用等級下,收益率較高的債券或債券回購;
2)相似條件下,流動性較高的債券;
3)相似條件下,交易對手信用等級較高的債券或債券回購。

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本基金同一類別內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為紅利再投資,免收再投資的費用;
3.“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據每日基金收益情況,以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為基準,為投資人每日計算當日收益並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投資人當日收益分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後第3位按去尾原則處理(因去尾形成的餘額進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為止);
4.本基金根據每日收益情況,將當日收益全部分配,若當日已實現收益大於零時,為投資人記正收益;若當日已實現收益小於零時,為投資人記負收益;若當日已實現收益等於零時,當日投資人不記收益;
5.本基金每月累計收益支付方式只採用紅利再投資(即紅利轉基金份額)方式;若投資人在每月累計收益支付時,其累計收益為正值,則為投資人增加相應的基金份額,其累計收益為負值,則縮減投資人基金份額。投資人可通過贖回基金份額獲得現金收益;
6.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當日贖回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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