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監測中心

根據《中共長治市委、長治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治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的通知》(長發[2009]20號)和《關於市縣事業單位清理規範和分類改革的意見》(長發[2009]50號)要求,設定長治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監測中心,正科級建制,為長治市農業委員會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附則,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指定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定期對轄區內的農產品進行質量安全檢測工作;承擔全市農產品技術條件生產環境、農業投入品、農產品品質、農產品有毒有害物質的檢驗檢測和安全評價工作。
(三)組織本區域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和相關技術規範的制定、修訂及驗證工作,負責制定本區域的農產品質量檢測方案,編寫農產品質量檢測報告。
(四)受市農業委員會委託,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定期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信息,協助有關部門實施對全市農產品市場的管理工作,受理消費者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投訴、舉報。
(五)承擔國家、省、市下達的農產品定期抽查任務,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仲裁檢驗與其他機構、個人申請的檢測工作。
(六)負責開展全市農產品檢測技術培訓和交流,對各縣(市、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進行工作和技術指導。

人員編制

長治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監測中心核定全額事業編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附則

本規定由長治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