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屯留區審計局

長治市屯留區審計局

長治市屯留區審計局是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治市屯留區審計局
  • 隸屬: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區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和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區重大項目進行稽察,承擔國有企業監事會的職責。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起草規範性檔案和工作指南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的審計報告。向區長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委和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和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委和區政府機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區政府規定的區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審計廳、市審計局授權審計的其他事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國有企業領導幹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區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綜合治理、財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精神文明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負責管理全區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計畫,負責機關審計項目工作量的考核,負責全區審計統計工作。督查審計項目執行情況、審計報告整改情況和審計決定的落實情況,督查廉政建設、審計工作紀律和行政效能情況。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二)綜合業務股
組織審計國家及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審計區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組織審計區級預算收入執行、稅收征管和社會保險費徵收等情況;組織審計區紀委監委機關,區委工作機關,區政府工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及其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區政府相關部門及直屬單位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
組織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有關工作。
組織審計區國有金融機構和區政府規定的區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審計區金融管理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區國有企業和區政府規定的區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並承擔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
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組織開展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
組織審計政府投資、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以及承擔重大項目稽察工作。
組織審計區政府相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網路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
(三)法規審理股
承擔審計規範性檔案和工作指南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對審計工作相關重要問題進行研究,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核有關工作,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監督檢查各股室審計業務質量,糾正或責成糾正各股室違反國或者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
(四)長治市屯留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總預算概算的執行情況、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年度決算、單項工程結算、項目竣工決算,依法進行審計監督。
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進行審計時,可以對直接有關的設計、施工、供貨等單位取得建設項目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
根據《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規定》第五條的規定,對政府重點投資項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建設項目的建設和管理情況實施跟蹤審計。
長治市屯留區審計局委託的其他審計事項。
(五)長治市屯留區經濟責任審計中心
為加強對領導幹部經濟行政行為的監督,受主管部門委託,依據《審計法》規定,組織實施對黨政領導幹部,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做好區經濟責任領導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經濟責任審計業務。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 長: 馬珂煒
黨組成員、副 局 長: 劉晚先
黨組成員、副 局 長: 閆鵬虎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李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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