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糧食局

根據《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長沙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長發[2010]27號)和《中共長沙縣委長沙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長縣發[2010]22號)精神,設定長沙縣糧食局,為承擔行政職能的直屬事業單位,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範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縣糧食局
  • 性質:承擔行政職能的直屬事業單位
  • 主要職責:對糧食經營企業進行政策指導監管
  • 所屬地區:長沙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1.貫徹元訂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糧食購銷的方針、政試承牛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建立全縣糧食安全預警和應恥埋估急保障預案;搞好國家和地方糧食儲備,確保糧食安全。
2.負責對糧食經營企業進行政策指導和監管。負責對糧食收購經營者的資格審查、許可。
3.負責對全縣糧食市場的調控,保持全縣糧食供求總量基本平衡和價格基本穩定。
4.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管理工作,對全縣糧食流通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5.負責全縣糧食統計工作。審核、匯總本系統財務、購銷工業報表,為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6.加強市場信息指導和服務,為企業和農戶提市場信息,促永定驗閥悼拔阿元進農業產業、產品結構的有效調整。
7.負責糧食系統國有資產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全縣危灶國有糧食企業政策性財務掛賬的消化和貼息。
8.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糧食局設4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資產管理科
3.購儲統計監督科
4.行業發展指導科

人員編制

縣糧食局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2名(其中後勤服務榜漏槓事業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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