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王劉建德縱火殺人案,此案發生於西漢宣帝時。 基本介紹 中文名:長沙王劉建德縱火殺人案出處:《漢書·景十三王傳》發生年代:西漢涉及人物:劉建德 案件經過西漢宣帝時,長沙王劉建德外出狩獵時縱火燒毀民宅九十六家,殺死二人。又因為怨恨內史,指使人誣告他犯有棄市罪。有司經過審問查清事實後,上報皇帝。宣帝批准有司審判奪劉建德八個縣的封邑,長沙國中尉因失職也被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