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雨花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

根據中共長沙市雨花區委員會、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雨發〔2011〕3號)精神,設定長沙市雨花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以下簡稱“區文體新局”),正科級,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雨花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
  • 地點:長沙市雨花區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編制和職數,內設機構,主要職責,其他事項,

編制和職數

區文體新局行政編制7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機關後勤服務編制1名。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區文體新局設定3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統籌和綜合協調全局性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事業、產業年度工作計畫;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審核、起草、核發重要報告和有關檔案;督促重點工作落實;負責局機關政務公開、信息、會務、機要、保密、檔案、車輛、接待、後勤等工作;負責黨建、財務、工、青、婦、關協、組織人事、老乾等工作;受理來信來訪,綜合協調人大代表建議與政協委員提案、文明城市創建等工作。
(二)公共文體藝術科
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公共文化體育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區文化藝術的創作、生產、演出,扶持具有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的文藝品種;組織、協調全區重大文體活動;指導區文化館(站)、圖書館(室)等公益性文化建設;指導社區、農村、企業、校園、機關、軍營等社會文化建設;指導、監管非公有性文化機構和文化藝術類社會組織的業務工作;負責管理全區各體育協會、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區全民健身工作;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各街道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組織、承辦各項體育比賽;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學校體育工作和青少年業餘訓練工作,培養體育後備人才;負責全區體育經營場所的管理和監督。負責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負責全區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農家書屋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協調、組織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三)文化產業科(市場科)
對接上級文化體育部門開展文化體育產業相關工作;參與擬訂全區文化體育產業發展政策、措施及文化體育產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策劃、包裝,引進、培育、發展文化體育產業項目;協調全區演藝、健身、娛樂、動漫、創意設計、網路服務、出版、印刷等行業的建設和發展,配合服務部分文化體育產業項目建設;推進全區文化體育產業信息化建設;促進區域文化體育產業交流與合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依法對全區娛樂、營業性演出、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音像製品、出版物、印刷、文化藝術品等經營活動進行管理及實施行政許可;負責全區社區未成年人綠色上網場所的建設和巨觀管理;實施全區文化市場信息監控;組織開展全區文化市場從業人員業務培訓;聯繫、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制定編制全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工作規章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推進文化體育新聞出版領域的服務工作,統籌安排各項事業經費,規劃指導公共文化體育產品生產,指導、協調全區公共文化體育重點基礎設施和基層設施建設。
(三)加強基層文化體育事業建設,指導、管理區文化館、圖書館和基層文體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和普及工作。
(四)管理全區社會文化體育事業工作,組織、指導全區重大文化體育活動;繁榮社區(農村)文化,豐富民眾文化體育生活,積極開展全民健身運動,推動全區文化體育事業發展。

其他事項

(一)長沙市雨花區文化館
區文化館是區文體新局的二級事業單位,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文藝演出、電影展播、文化知識講座和展覽等民眾性文化藝術活動;輔導、培訓民眾文化輔導員、文藝骨幹,培育文化藝術人才;指導街道、社區(村)、機關、企業、學校等文化站(室)民眾文化活動;組織、輔導和研究民眾文藝創作,開展理論調研,開展民眾性文藝創作活動;蒐集、整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建立、健全民眾文化藝術檔案(資料)。
(二)長沙市雨花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是區文體新局的二級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8名。
主要職責:宣傳貫徹文化市場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對全區文化新聞出版經營活動予以監督和檢查;整頓規範文化場所經營秩序,組織開展“掃黃打非”工作;依法保護合法經營,制止和查處文化新聞出版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健全文化市場社會監管網路,組織聯絡、協同有關執法部門實施聯合執法工作。
(三)長沙市雨花區文物管理所
區文物管理所是區文體新局的二級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主要職責:宣傳、執行國家文物的法律、法規;制定並實施全區文物保護的規劃和計畫;向區人民政府提出文物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調查、整理、建檔、等級評審和推薦申報工作;對可移動文物進行徵集登記或報審工作;指導、監督有關單位管理、保護和修繕文物;指導、管理文物的陳列、展覽、博物館事業及經營活動和科研活動;協助有關部門進行文物考古發掘工作;組織對區內不可移動文物安全巡查;查處違反文物保護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履行文物保護管理方面的其他職責。
(四)長沙市雨花區公共圖書館
區公共圖書館是區文體新局的二級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
主要職責:收集、加工、整理、科學管理文獻資源;對館藏文獻進行驗收、登記、分類、編目、加工,科學排架、合理流通;對館外文獻信息資源進行搜尋、過濾,建立虛擬館藏,建立數位化圖書館,實現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收集保存地方文獻、開展古籍普查和保護工作;開展思想教育、文化素質教育以及豐富民眾文化生活的教育;為讀者提供外借、閱覽、參與諮詢、情報檢索、定題服務、課題查新、讀者教育、館際互借、文獻複製及文獻傳遞等項服務;指導社區(村)圖書室、農家書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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