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經貿合作、商貿流通、招商引資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擬定全區招商引資、現代服務業、商品流通、內外貿易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國家、省、市、區出台的有關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落實;編制全區招商引資年度計畫;負責全區招商引資項目資料的蒐集、篩選和項目庫建設工作;組織對招商引資項目的前置審查;承辦和組織區委、區政府舉辦的各類投資推介活動;代表區委、區政府洽談項目,並組織簽約;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辦理招商引資項目的審批手續;組織、指導、督促並考核鄉鎮和園區開展招商引資工作。
(三)負責全區對外貿易、承接產業轉移和發展加工貿易工作及有關的審批工作;負責全區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工作,推動服務對外承包平台建設;負責全區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企業開展對外承包工程、設計諮詢、勞務合作、境外投資等業務,負責企業對外經濟合作管理工作。
(四)負責行業管理指導工作,包括成品油、餐飲、住宿、拍賣業、舊貨業、化學危險物品等行業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與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整頓、規範商貿服務經濟運行秩序。
(五)負責全區商務綜合執法工作,包括生豬定點屠宰、酒類等執法工作。
(六)負責全區商業網點的規劃和綜合管理工作,培育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商品市場體系。組織重點市場的評審和論證,審核大型市場和大型商場建設項目。
(七)擬定全區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和有關促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藥品流通行業統計制度,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協會實行行業自律,開展行業培訓。
(八)負責全區現代服務業發展相關工作;擬定現代服務業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全區電子商務發展工作;負責全區商務系統統計及其信息發布,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主要審批項目
(一)行政許可項目
三千萬美元以下的外資企業審批。
(二)非行政許可審批類項目
1.酒類零售備案登記;
2.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登記;
3.零售商促銷行為備案登記;
4.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
內設機構
現代服務業科
特種行業管理科
市場建設科
外經外貿科
招商引資服務中心(投資促進科)
項目服務科
財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