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嶽麓區醫療保障局

長沙市嶽麓區醫療保障局

長沙市嶽麓區醫療保障局,是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嶽麓區醫療保障局
  • 所屬部門: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長沙市嶽麓區
  • 現任領導:呂瑛(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組織實施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政策、規劃和標準,對全區醫療保障工作進行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三)組織實施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監督管理相關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落實全區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等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五)貫徹執行省、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健全全區醫藥服務價格執行監管和信息監測制度。
(六)擬訂由區級負責管理的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指導、監督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工作。
(七)擬訂全區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區本級醫療保障經辦管理。負責建立全區醫療保障公共服務體系,會同數據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推進全區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指導和監督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業務工作。執行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區醫保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鞏固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現任領導

局長:呂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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