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嶽麓區旅遊局

根據《中共長沙市嶽麓區委員會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岳發[2010]15號),設立長沙市嶽麓區旅遊局,為區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業務科,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關於發展旅遊業的各項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區旅遊發展戰略,組織制定全區旅遊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區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促進和引導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組織全區整體旅遊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培育、完善和開拓區內旅遊市場,擬定我區開拓旅遊市場的措施,並指導實施。
(三)組織全區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和行業規劃工作,指導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負責全區重點旅遊項目的申報工作及旅遊項目建設專項資金計畫安排;協助有關部門對旅遊項目進行論證、審核和管理。
(四)組織實施國家及省、市確定的各類旅遊區(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
(五)負責全區旅遊區(點)的A級評定,旅遊賓館、飯店、“農家樂”星級標準、星級評定和推薦與覆核等行業歸口管理的有關工作。
(六)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組織指導執法檢查,受理旅遊者投訴,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旅遊違法、違規事件,維護旅遊消費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七)負責全區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分析工作;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區旅遊人才培訓規劃,指導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和等級考試認證的有關工作,監管和指導旅遊社團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旅遊局內設2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局機關各科室行政業務工作;負責工作制度的制定,起草重要報告、會議材料、工作總結,負責政務信息、會議組織、文秘列印、機要保密、檔案資料管理、對外接待、安全保衛、後勤以及做好人員隊伍思想作風、精神文明、黨風廉政建設等有關管理工作,按照財務報帳制的規定,管理局屬財務和國有資產,負責黨務以及工、青、婦工作。

業務科

研究擬定全區旅遊發展戰略,組織制定全區旅遊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區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促進和引導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組織全區整體旅遊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培育、完善和開拓區內旅遊市場。組織全區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和行業規劃工作,指導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負責全區重點旅遊項目的申報工作及旅遊項目建設專項資金計畫安排;協助有關部門對旅遊項目進行論證、審核和管理。組織實施國家及省、市確定的各類旅遊區(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負責全區旅遊區(點)的A級評定,旅遊賓館、飯店、“農家樂”星級標準、星級評定和推薦與覆核等行業歸口管理的有關工作。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負責全區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分析工作;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區旅遊人才培訓規劃,指導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和等級考試認證的有關工作,監管和指導旅遊社團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核定區旅遊局全額撥款事業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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