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綠色生態廊道由生態環境部2018年4月批覆通過,由現代農業工程、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和機構能力建設三部分組成,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小型人工生態濕地、河堤生態護岸護坡、河堤綠化帶、坡改梯等。
2018年4月,長江綠色生態廊道項目環評由生態環境部批覆通過。
該項目涉及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等6省(市)47縣(市、區)。
項目實施將新增3.53萬公頃生態經濟林和水保林,提高項目所在區域植被覆蓋率。通過採取測土配方施肥、推廣生物農藥、秸稈還田等措施改良土地,減少化肥農藥施用量,增加土壤微生物、微型動物、昆蟲等生物的多樣性。
項目實施後,部分區域實施經濟林改造將增加少量用水,採取灌渠襯砌、地面灌溉改成噴灌或微灌等節水改造措施可減少用水量,47個縣(市、區)總用水量將較現狀增加0.01億立方米,各縣(市、區)用水量均不超過用水總量紅線,水資源利用變化產生的環境影響較小。
對於可能帶來的環境影響,財政部報送的公函稱,將嚴格落實生態保護措施,進一步最佳化施工組織及施工場地布置,嚴格限定施工活動範圍,儘量減小開挖面,不得突破原有農業耕地範圍作業和改變土地利用性質,合理安排施工時段和施工方式,儘量縮短施工時間。
此外,還將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最佳化施肥結構,改進施肥方法,實施測土配方施肥,落實秸稈還田等措施。落實農藥監管措施,嚴格控制農藥施用濃度、用量、劑型、次數和施藥方式,推廣使用生物農藥等低毒、低殘留農藥,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以及致癌農藥。落實農膜、化肥和農藥包裝等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技術措施以及污染控制管理措施,建立合理、可行的回收渠道,確保各類固體廢物得到合理、安全處置。
環境部將委託環境保護部華南、西南督察局和湖北省、湖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環境保護廳(局),組織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