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流域水旱災害防禦預案(試行) 》是為做好長江流域水旱災害防禦工作,提高水旱災害風險防控能力,確保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態安全,由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制定的預案。
2019年6月,《長江流域水旱災害防禦預案(試行)》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江流域水旱災害防禦預案(試行)
- 頒布時間:2019年6月
- 實施時間:2019年6月
- 發布單位: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
主要內容,內容解讀,發文對象,貫徹落實,
主要內容
《長江流域水旱災害防禦預案(試行)》主要包括組織體系及職責,預防預警機制,應急回響,技術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習,善後工作等內容。預案明確適用範圍為長江流域範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處置。
內容解讀
《長江流域水旱災害防禦預案(試行)》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籌兼顧、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水旱災害防禦工作實行水利部統一管理,流域管理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許可權分級負責。《預案》將應急回響行動劃分為Ⅰ級、 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級別。《長江流域水旱災害防禦預案(試行)》的印發施行,為做好長江流域水旱災害防禦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據和指南。
發文對象
長江流域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長江流域氣象中心和長江水利委員會水旱災害防禦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貫徹落實
長江水利委員會將在水利部的領導下,與流域各有關省市一道,認真落實預案中的各項措施,切實做好長江流域水旱災害防禦各項工作,確保長江安瀾,保障流域人民生命安全,促進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