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安徽段船舶定線制

長江安徽段船舶定線制

隨著船舶流量的大幅增加及船舶大型化的發展,此前按“上水走緩流、下水走主流”的習慣設定的眾多橫駛區已逐漸成為安全隱患。據測算,上行船隊每經過一個橫駛區時平均要與7艘下行船舶交叉相遇。為避免發生碰撞事故,船舶往往要等候兩三個小時,嚴重削弱了航道的通過能力。交通部2003年實施的長江江蘇段航路改革,創造性地引進了“各自靠右航行”的原則,簡化了船舶的航路,提高了通航效率,得到廣大船員的普遍認同和歡迎。廣大船員希望將船舶定線制的理念和航路改革的經驗由長江江蘇段推廣套用到安徽段,地方經濟的迅猛發展也迫切要求儘快為沿江企業、廠礦提供快捷、暢通的水上通道。

由於是長江江蘇段航路改革的推廣和繼續,《長江安徽段船舶定線制規定》沿用了《長江江蘇段船舶定線制規定》的制定思路,確定了船舶各自靠右航行,實行大船小船分流,減少航路交叉以及實行過錯責任的原則,條文、用詞、用語、概念、定義力求一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江安徽段船舶定線制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航路,第三章航行,第四章停泊,第五章避讓,第六章責任,第七章附則,附錄1,附錄2,附錄3,附錄4,附錄5,附錄6,附錄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長江安徽段水上交通秩序,改善通航環境,保障航行安全,提高通航效率,促進航運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長江安徽段太子磯水道錢江嘴塔形側面標與錢江口塔形側面標連線至凡家磯水道慈湖河口與烏江河口連線之間的通航水域實行船舶定線制。
船舶定線制遵循各自靠右航行、大船小船分流、減少航路交叉及過錯責任原則。
第三條 凡在本規定水域範圍內航行、停泊、作業的船舶,均應遵守本規定。
進行航道維護和搜尋救助的船舶以及經海事管理機構批准的其它船舶,在不妨礙他船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受本規定的航路條款限制。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海事局及其所屬分支機構、派出機構(以下簡稱“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本規定的監督實施。

第二章航路

第五條在適宜劃定通航分道的水域,按通航分道設定標準(見附錄1)設定通航分道,並以航標標示。
上、下行通航分道以航道中心線為分隔線,左岸一側通航分道為上行船舶航路,右岸一側通航分道為下行船舶航路。
第六條 在通航水域內按單向通行航路設定標準(見附錄2)設定單向通行航路,並以航標標示。
第七條在通航分道外側按推薦航路設定標準(見附錄3)設定推薦航路。
第八條在分隔線左右兩側一定範圍內,按深水航路設定標準(見附錄4)設定深水航路。
第九條在通航條件較複雜的水域設定航行警戒區(見附錄5)。

第三章航行

第十條船舶應當在規定的航路內航行。
第十一條船舶在通航分道內航行應儘可能遠離分隔線。
第十二條除上行進入馬鞍山港作業和受限於烏江水道水深條件的船舶外,其他上行船舶均應在烏江水道航行。
第十三條實際吃水小於2.7米的小型船舶應當選擇推薦航路航行。
在未設定推薦航路的航段,小型船舶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沿通航分道外側水域航行,但應與相鄰通航分道內船舶主流向保持一致。
第十四條 深吃水船舶應在深水航路內航行。
第十五條 船舶駛經航行警戒區時,應當遵守航行警戒區通航規定,謹慎航行。
第十六條船舶在支汊水道航行時應遵守支汊水道通航規定(見附錄6)。
第十七條船舶駛經橋區水域時,應當遵守橋區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 船舶靠離碼頭,進出錨地、停泊區、支流(汊)河口、橫江渡運等,需橫越規定航路時,應不妨礙他船航行。
船舶在橫越規定航路時,應注意周圍情況,儘可能與航路成直角就近進行。
第十九條船舶駛經港區、橋區、施工區、停泊區、航行警戒區、錨地、渡口、支流(汊)河口等水域時,應保持正規瞭望,注意橫越船的動態,謹慎駕駛。
第二十條船舶在出現緊迫局面有碰撞危險時,為避免事故發生,在不妨礙他船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偏離規定航路。緊迫局面消除後,應儘快回到規定的航路,並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第二十一條船舶應當以安全航速航行。除緊急避讓、等讓等情況外,嚴禁船舶在彎曲狹窄航段、橋區、航行警戒區等通航環境複雜水域停車淌航。
第二十二條船舶因靠離碼頭、進出錨地、停泊區,需減速航行時,應當儘可能靠航路右側航行。

第四章停泊

第二十三條船舶應在規定的錨地、停泊區內錨泊、停泊(見附錄7)。
小型船舶也可以在規定的錨地、停泊區以外的水域錨泊、停泊,但應儘可能遠離航路。
第二十四條 船舶遇到惡劣天氣、機器設備故障等緊急情況需錨泊、停泊時,應儘可能讓出航路,並及時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第五章避讓

第二十五條未按規定航路航行的船舶應當主動避讓按照規定航路航行的船舶。
第二十六條 進出支流(汊)河口的船舶,應當主動避讓幹流中按照規定航路航行的船舶。
第二十七條 橫越規定航路的船舶,應當主動避讓按照規定航路航行的船舶。

第六章責任

第二十八條船舶未按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要求主動避讓他船導致發生碰撞事故的,應負主要或全部責任。
第二十九條船舶未按規定航路航行導致發生碰撞事故的,應負主要或全部責任。
第三十條 船舶違反航行警戒區規定,導致與按航行警戒區規定航行的船舶發生碰撞事故的,應負主要或全部責任。
第三十一條 船舶違反本規定隨意錨泊、停泊導致發生碰撞事故的,應負主要或全部責任。
第三十二條海事管理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或採取行政強制措施。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附錄與條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有變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海事局發布航行通告。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本規定水域範圍,是指上界為太子磯水道右岸錢江口塔形側面標(30°32′29″N/117°13′55″E)與左岸錢江嘴塔形側面標(30°32′50″N/117°14′44″E),下界為右岸慈湖河口(31°46′30″N/118°29′48″E)與左岸烏江河口(31°50′42″N/118°29′24″E)連線間的通航水域,但不包括裕溪口水道。
(二)停泊區,是指由海事管理機構公布的供船舶停泊的水域。
(三)橫越,是指船舶由通航分道一側駛入,由另一側駛出,或者橫向或斜向駛過沿通航分道航行船舶船首方向的過程和行為。包括:“各類橫江渡輪和橫江渡船的航行”、“船舶橫越通航分道靠離碼頭、進出停泊區”、“船舶避讓時船首超出通航分道邊界”、“船舶從警戒區橫越通航分道”等的過程和行為。
(四)小型船舶,是指實際吃水4.5米以下或船長小於50米的船舶(隊)。
(五)深吃水船舶,是指實際吃水超過6.0米的船舶。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系特別規定,涉及航行、停泊與避讓的其他規定如與本規定有衝突的,按本規定執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長江安徽段船舶定線制規定》同時廢止。

附錄1

通航分道設定標準
通航分道寬度原則為500米,(有條件的河段可適當放寬;不足500米的以實際航道寬度為準,但不小於200米),一般情況下同側相鄰航標間距不大於3千米。
蕪湖長江大橋至慈湖河口:6月1日至9月30日航道維護水深9.0米,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維護水深7.5米。
蕪湖長江大橋至錢江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航道維護水深5.0米,4月1日至5月31日航道維護水深6.0米,6月1日至9月30日航道維護水深7.5米,10月1日至11月30日航道維護水深6.0米。

附錄2

單向通行航路設定標準
烏江水道內設定單向通行航路,設標寬度為200米,不足200米的以實際航道寬度為準,但不小於150米,一般情況下同側相鄰航標間距不大於3千米,航道維護水深4.5米(特殊年份水深達不到4.5米時以航道部門公布的為準)。

附錄3

推薦航路設定標準
一、東埂塔形側面標至#179白浮、#202白浮至太陽洲尾塔形側面標、土橋中塔形側面標至#250白浮(不含銅陵長江公路大橋水域)上行通航分道外側設定上行船舶推薦航路。
二、推薦航路寬度為100米,水深不小於3.0米。

附錄4

深水航路設定標準
太子磯水道錢江嘴塔形側面標與錢江口塔形側面標連線至凡家礬水道慈湖河口(其中大橋水域除外)通航分道分隔線左右兩側各100米範圍內為深水航路,深水航路一般在航道深泓範圍內。
蕪湖長江大橋以下深水航路維護水深與該段通航分道水深相同;蕪湖長江大橋以上深水航路維護水深: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與主航道相同為7.5米,5月、10月6.5米,11月1日至15日為6.0米,其他時段與該段通航分道水深相同;當航道實際水深低於上述尺度時,由航道部門據實發布。

附錄5

航行警戒區
一、黃洲新灘航行警戒區
(一)水域範圍
上界:小黃洲塔形側面標與長江#165紅浮連線;
下界:長江#163黑浮與神農洲塔型沿岸標連線。
(二)航行規定
1.上、下行船舶互會左舷;
2.禁止船舶追越、齊頭並進。
(三)甚高頻無線電話聯繫地點
1.上行船舶:馬鞍山港小黃洲錨地下界限浮標下游水域;
2.下行船舶:東埂塔形側面標上游水域。
二、陳家洲航行警戒區
(一)水域範圍
1.上界:東梁山和西梁山電塔連線以上2千米;
2.下界:東梁山和西梁山電塔連線。
(二)航行規定
由主汊下行進入裕溪口水道的船舶與由裕溪口水道下行進入主汊上行的船舶互會左舷。
(三)避讓規定
由主汊下行進入裕溪口水道的船舶應當主動避讓由裕溪口水道下行進入主汊上行的船舶。
三、攔江磯航行警戒區
(一)水域範圍
1.上界:攔江磯航行警戒區右上界限浮標與左上界限浮標連線;
2.下界:攔江磯航行警戒區右下界限浮標與左下界限浮標連線。
(二)航行規定
禁止船舶追越、齊頭並進。禁止受控船舶會讓。
(三)控制規定
1.受控水域範圍:上界為攔江磯航行警戒區右上界限浮標與左上界限浮標連線,下界為航行警戒區的右下界限浮標與左下界限浮標連線。
2.受控船舶:船隊之間、船長大於90米的單船之間、船隊與船長大於90米的單船之間。
3.聯繫地點:
上行船舶:#264白浮下游水域;
下行船舶:#274白浮以上水域。
4.等讓原則:受控上行船舶(隊)等候受控下行船舶(隊)。
5.等讓水域:上行船舶等讓點為#266白浮以下水域。

附錄6

支汊水道通航規定
一、太平府水道通航規定
(一)水域範圍
1.上界:彭興洲塔形側面標與#174紅浮連線;
2.下界:#164紅浮90度方位線。
(二)航行原則
船舶各自靠右航行。
(三)通過限制
船舶應根據實際水深、船舶吃水及跨河建築物的高度限制等情況,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選擇通過。
二、黑沙洲北水道通航規定
(一)水域範圍
1.上界:#206紅浮與#207白燈船連線;
2.下界:高安圩塔形側面岸標與#200白浮連線以上500米。
(二)航行原則
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則實行分邊通航。
(三)通過限制
船舶應根據實際水深、船舶吃水及跨河建築物的高度限制等情況,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選擇通過。
三、銅陵小港通航規定
(一)水域範圍
1.上界:新溝測點正北方向延長線;
2.下界:金牛渡塔形側面標正西方向延長線。
(二)航行原則
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則實行分邊通航。
(三)通過限制
船舶應根據實際水深、船舶吃水及跨河建築物的高度限制等情況,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選擇通過。
四、成德洲東港通航規定
(一)水域範圍
1.上界:#236紅燈船與銅陵港6號碼頭下沿連線;
2.下界:#227紅燈船與#228紅浮連線及延長線。
(二)航行原則
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則實行分邊通航。
(三)通過限制
1.船舶應根據實際水深、船舶吃水及跨河建築物的高度限制等情況,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選擇通過;
2.1600總噸以上船舶通過時應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五、大通小港通航規定
(一)水域範圍
1.上界:鐵板洲洲頭測點與青通河口連線;
2.下界:羊山磯測點與和悅洲尾邊緣連線。
(二)航行原則
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則實行分邊通航。
(三)通過限制
1.船舶應根據實際水深、船舶吃水及跨河建築物的高度限制等情況,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選擇通過;
2.600總噸以上船舶進出時應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六、貴池南港通航規定
(一)水域範圍
1.上界:貴池南港4號白浮正南方向延長線;
2.下界:#252左右通航標正南方向延長線。
(二)航行原則
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則實行分邊通航。
(三)通過限制
1.船舶應根據實際水深、船舶吃水及跨河建築物的高度限制等情況,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選擇通過;
2.貴池南港4號白浮以上為非通航水域。

附錄7

錨地、停泊區
(一)錨地
序號
名稱
水域位置
控制點坐標
尺度和用途
1
馬鞍山港小黃洲錨地
馬鞍山水道左岸小黃洲一側
A(31°42′50.33″N118°26′34.23″E)
B(31°43′23.52″N118°26′49.63″E)
C(31°43′35.60″N118°26′55.21″E)
D(31°45′42.87″N118°27′53.35″E)
E(31°45′45.19″N118°27′46.55″E)
F(31°43′38.25″N118°26′47.77″E)
G(31°43′26.27″N118°26′41.93″E)
H(31°42′52.98″N118°26′26.79″E)
上端2400米x200米,供內河船舶停泊
下端700米x200米,供空載海船停泊
2
蕪湖聯檢錨地
西華水道#177紅浮東側
A(31°28′11.52″N118°20′31.98″E)
B(31°28′25.21″N118°20′41.60″E)
C(31°28′21.87″N118°20′48.11″E)
D(31°28′08.17″N118°20′38.48″E)
500米×200米,供國際航行船舶錨泊
3
池州九華錨地
長江下游航道里程約567.5公里,大通水道右岸,距池州九華發電廠專用碼頭下游約1公里
A(30°45′57″N117°36′21″E)
B(30°46′04″N117°36′57″E)
C(30°45′48″N117°36′20″E)
D(30°45′55″N117°36′58″E)
1000米×300米,供單船、駁舶錨泊
4
崇文洲江海輪錨地
貴池水道崇文洲洲尾右緣水域,長江下游航道里程約575-577公里之間
A(30°44′06″N117°30′48″E)
B(30°44′00″N117°30′51″E)
C(30°44′39″N117°31′52″E)
D(30°44′34″N117°31′56″E)
1000米×200米,供單船、駁舶錨泊
1000米×200米,供海輪及國際航行船舶錨泊
5
馬船溝
錨地
貴池水道左岸,馬船溝側面岸標下
A(30°43′47″N117°25′00″E)
B(30°43′43.7″N117°25′3.6″E)
C(30°44′15.6″N117°25′56.2″E)
D(30°43′56.9″N117°26′1.6″E)
1500米×200米,供單船、駁舶錨泊
(二)停泊區
序號
名稱
水域位置
控制點坐標
尺度和用途
1
新生洲停泊區
長江下游航道里程約390公里處馬鞍山水道左岸新生洲頭長江#159黑浮下航道外
A(31°47′23.44″N
118°24′46.79″E)
B(31°47′14.14″N
118°29′31.89″E)
C(31°47′08.66″N
118°29′36.78″E)
D(31。47′18.06″N
118°29′52.06″E)
500米×200米,
供馬鞍山港作業船舶臨時停泊
2
馬鞍山停泊區
馬鞍山6號碼頭至第三自來水廠碼頭
A(31°44′26.83″N
118°27′39.73″E)
B(31°45′16.40″N
118°28°07.67″E)
C(31°45′16.40″N
118°28′45.81″E)
D(31°45′52.77″N
118°28′51.75″E)
E(31°45′12.35″N
118°28′13.57″E)
F(31°44′24.16″N
118°27′46.68″E)
1000米×200米,供各類船舶停泊
3
何家洲停泊區
江心洲水道與太平府水道之間
A(31°40′06.58″N
118°25′11.23″E)
B(31°40′43.99″N
118°25′47.67″E)
C(31°40′51.64″N
118°25′37.69″E)
D(31°40′11.78″N
118°25′04.59″E)
長1500米,供小型船舶停泊
4
採石停泊區
長江下游航道里程約408公里處太平府水道右岸下採石碼頭對開300米
A(31°39′34.13″N
118°26′40.11″E)
B(31°39′31.96″N
118°26′36.13″E)
C(31°39′20.74″N
118°26′43.66″E)
D(31°39′22.36″N
118°26′46.84″E)
200米×100米,
供進出採石作業區的空載船舶臨時停泊使用
5
東梁山停泊區
長江#175紅浮至長江#177紅浮連線東側(蕪湖聯檢錨地下游)
A(31°28′26.34″N
118°20′39.50″E)
B(31°29′36.21″N
118°21′27.63″E)
C(31°29′31.01″N
118°21′37.63″E)
D(31°28′20.44″N
118°20′50.85″E)
2500米×350米,供駁船、單船停泊
6
白茆沙停泊區
長江#187紅浮至長江#189紅浮連線南側
A(31°17′56.91″N
118°17′37.91″E)
B(31°17′42.75″N
118°19′10.98″E)
C(31°17′31.34″N
118°19′09.54″E)
D(31°17′51.46″N
118°17′37.00″E)
長2500米,供小型船舶停泊
7
中夾口下停泊區
保定圩塔型側面岸標至以下2000米
A(31°16′01.91″N
118°10′44.52″E)
B(31°16′42.87″N
118°12′06.07″E)
C(31°16′31.25″N
118°12′12.84″E)
D(31°15′53.51″N
118°10′50.23″E)
長2500米,上游寬300米,下游寬400米,供駁船、單船停泊
8
三山河停泊區
長江下游航道里程約472公里處白茆水道右岸三山河塔型側面岸標上航道外
A(31°39′34.13″N
118°26′40.11″E)
B(31°39′31.96″N
118°26′36.13″E)
C(31°39′20.74″N
118°26′43.66″E)
D(31°39′22.36″N
118°26′46.84″E)
700米×150米,
供海螺碼頭作業普通貨船臨時停泊使用
9
黑沙洲停泊區
長江下游航道里程約486.5公里處荻港水道右岸黑沙洲塔形側面標上航道外
A(31°09′42.30″N
118°00′23.27″E)
B(31°09′32.32″N
118°00′16.07″E)
C(31°09′29.37″N
118°00′19.32″E)
D(31°09′41.23″N
118°00′26.17″E)
400米×100米,
供普通貨船臨時停泊使用
10
太陽洲停泊區
長江下游航道里程約517公里處,#222紅浮以上右岸航道外
A(31°08′09.57″N
117°48′49.17″E)
B(31°02′20.37″N
117°48′27.79″E)
C(31°07′58.81″N
117°48′30.32″E)
D(31°08′05.40″N
117°48′51.03″E)
600米×150米,
供普通貨船臨時停泊使用
11
和悅洲停泊區
長江下游航道里程約554公里處大通水道和悅洲下右岸航道外
A(30°50′20.17″N
117°43′41.60″E)
B(30°50′01.73″N
117°43′34.91″E)
C(30°49′59.94″N
117°43′40.96″E)
D(30°50′18.59″N
117°43′47.53″E)
600米×150米,
供上峰碼頭空載船舶臨時停泊使用
12
池州南港停泊區
貴池水道貴池南港左岸3號白浮上
A(30°40′47.9″N
117°27′13.9″E)
B(30°40′44.3″N
117°27′14.1″E)
C(30°40′43.9″N
117°27′42.8″E)
D(30°40′47.1″N
117°27′42.4″E)
1000米×200米,供單船、駁舶錨泊
13
烏沙停泊區
貴池水道右岸,烏沙附近航道外水域
A(30°40′50.9″N
117°19′12.9″E)
B(30°40′48.4″N
117°19′19″E)
C(30°41′06″N
117°19′45.1″E)
D(30°40′59.6″N
117°19′43.4″E)
1000米×500米,供單船、駁舶錨泊
14
三江口
停泊區
貴池水道左岸,三江口水域
A(30°40′25.9″N
117°16′50″E)
B(30°40′18.7″N
117°16′34.5″E)
C(30°40′33.2″N
117°16′59.7″E)
D(30°40′6.2″N
117°16′42″E)
1000米×500米,供單船、駁舶錨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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