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武縣監察委員會

長武縣監察委員會

長武縣監察委員會(Changwu County Supervision Committee),由長武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長武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鹹陽市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2018年1月19日,長武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成立。

現任長武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李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武縣監察委員會
  • 外文名:Changwu County Supervision Committee
  • 成立時間:2018年1月19日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現任領導:李劍 
  • 領導機構:鹹陽市監察委員會
選舉任免,主要職責,監察範圍,機構設定,內設機構,派駐機構,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委員,辦公地址,

選舉任免

2021年9月24日,長武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8次會議決定任命:李劍同志為長武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代理主任;劉曉剛、雲劍為長武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魚斌斌、郭懷玉為長武縣監察委員會委員。
2022年3月19日,長武縣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李劍同志為長武縣監察委員會主任。

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規定,長武縣監察委員會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一)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三)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監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長武縣監察委員會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長武縣監察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縣紀委監委有關檔案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承擔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衛工作;承擔留置場所後勤保障工作;承擔機關及派駐機構涉案款物保管等。
(二)組織部(宣傳部、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承擔縣紀委監委機關各部室、派駐機構,縣委巡察工作機構幹部人事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承擔縣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鎮(街道)紀(工)委領導班子成員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幹部人事工作;承擔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辦理有關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等。承擔機關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幹部管理考核等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全縣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承擔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承擔全縣紀檢監察政策制度的諮詢答覆;承擔綜合分析全縣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等。承擔監督檢查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縣紀委監委機關除書記、副書記以外幹部,縣委巡察工作機構幹部,縣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全體幹部,各鎮(街道)紀(工)委、派出監察組全體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承擔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三)黨風政風監督室。承擔綜合協調全縣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縣紀委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分析全縣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等。
(四)信訪室。歸口受理同級黨委管理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有關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或者派出機構以及其他單位移交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後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移交案件監督管理室;受理黨員對縣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縣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訴;受理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綜合分析信訪舉報形勢,督促信訪舉報件辦理;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五)案件監督管理室。承擔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綜合考評等職責;統一受理巡察工作機構、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意見移交紀檢監察室;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構對反映同級黨委委員、紀委委員,以及所轄地區、部門主要負責人的問題線索和線索處置情況;承擔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加強對全縣反腐敗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縣紀委監委相關室調查措施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本地區紀檢監察機構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承擔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涉案信息查詢業務管理等。
(六)案件審理室。承擔審理縣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鄉(科)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構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承辦黨員對縣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縣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縣紀委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等。
(七)第一、二、三紀檢監察室。承擔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兩項職能。監督檢查聯繫部門、鎮(街道)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部門、鎮(街道)黨(工)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派駐機構、鎮(街道)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綜合、協調、指導聯繫部門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必要時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構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定期匯匯流排索處置情況,向案件監督管理室通報等。

派駐機構

  • 派駐縣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機關、政協長武縣委員會機關、縣委組織部(縣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縣公務員局、縣委老幹部工作局)、縣委宣傳部(縣委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政府新聞辦公室)、縣委政法委、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民族宗教事務局)、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縣檔案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委黨校、縣融媒體中心、縣工商業聯合會
  • 派駐縣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信訪局、縣金融辦公室)、縣發展和改革局(科學技術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縣統計局、縣招商局、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執法局、人民防空辦公室)、徵收中心、縣交通運輸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消防大隊)、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煤炭工業局)
  • 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縣教育局(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縣科學技術協會、縣文化藝術界聯合會、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縣文化和旅遊局、縣紅十字會、縣總工會、縣婦女聯合會、共青團長武縣委
  • 派駐縣財政局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水利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民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財政局、城鄉建設開發公司、縣審計局、縣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局)、縣生態環境局、縣林業局、縣殘疾人聯合會、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派駐縣公安局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縣公安局、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司法局

現任領導

主任

李劍

副主任

劉曉剛、雲劍

委員

魚斌斌、郭懷玉、朱江博、趙燕

辦公地址

長武縣監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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