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武縣應急管理局

長武縣應急管理局

長武縣應急管理局是長武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武縣應急管理局
  • 外文名:Changwu County Emergency Management Bureau
主要職責,機構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有關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震減災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全縣應急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鎮(街道辦)、各部門和各單位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 擬定長武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縣級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規定,組織落實部門規章、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四) 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五) 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
(六) 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七)統一協調指揮全縣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長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指號縣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開展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八)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組織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教援隊伍建設和各鎮辦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九)依法負責全縣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縣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監測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縣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 協調、監督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辦)安全生產工作,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行業、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對駐長企業的安全執法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技術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縣消防安全委員會、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縣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八)負責下放鎮(街道辦)事項的業務培訓指導和事中事後監管。
(十九)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二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遺負責組織編制縣及以下安全生產類、 自然災害類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火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氣象局、縣地震監測中心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地)火險、火災信息。
(2)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縣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4)縣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地)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地)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 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 與縣發展和改革局在縣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全縣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縣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全縣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3、與相關部門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具體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縣本級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下級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
(2)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責任體系要求,依法具體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機構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王榮軍
職責:全面主持縣安委辦日常工作、應急局全盤工作,分管縣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工作;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郭雲峰
職責: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辦公室、工礦股、信息股,負責黨務、精神文明、局目標責任考核、財務、後勤等工作,完成縣上和局裡的中心工作。聯繫組織、宣傳、紀委監委、統戰、衛健、氣象、財政、住建、農業農村、農機、自然資源、水利、工業集中區、電力、工業信息化局(煤炭局)、亭口、巨家、棗園、昭仁。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宏斌
職責:全面負責相公鎮坳里村精準扶貧工作。
黨組成員:景亞會
職責:全面負責局機關及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黨組成員:張海峰
職責:分管危化股,綜合股,做好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人事、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檢測檢驗、安全、職業健康評價、安全諮詢及第三方服務機構資質審核工作。負責政法維穩、信訪、工程項目、招商引資、治污降霾、固定資產投資、非公經濟發展、爭項目爭資金、業務技能培訓等工作,完成縣上和局裡的中心工作。聯繫政府辦、公安、教育、交運、文化和旅遊、市場、人社、發改、環保、司法、科技、民政、融媒體中心、林業、果業、供銷聯社、丁家、洪家、彭公、相公。

內設機構

二、辦公室
1、制定全局工作計畫,起草上報年度工作總結。
2、負責管理全局文秘、公文、政務信息、人事編制、資產財務、局目標責任制考核、車輛管理、精神文明、招商引資、政法維穩、信訪接待、後勤保障等日常事務管理工作。
3、負責局機關政務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4、負責監控室日常管理、維護、保潔、資料查閱等工作。
5、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督辦工作。
6、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信息宣教股崗位職責
1、負責全縣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2、負責應急管理工作信息撰寫報送工作。
3、負責局視頻會議室的管理工作。
4、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綜合股人員及職責:
1、負責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擬定全縣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落實和考核工作。
3、負責全縣安全生產有關重要會議籌備和重要事項督辦工作。
4、負責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的收集、報導和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上報及重大事故隱患的匯總、登記建檔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
5、指導、協調和監督各鎮辦及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督辦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
6、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工礦股人員及職責:
1、依法監督管理全縣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即非煤礦山);對機械、輕工、商貿、建材等工礦商貿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綜合監督。
2、負責制定全縣金屬與非金屬礦山(非煤礦山)等工礦商貿領域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起草階段性工作安排和總結,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
3、負責督促全縣金屬與非金屬礦山(非煤礦山)等工礦商貿領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建設、安全評估、職業危害檢測評價、培訓等工作;監督監察工礦商貿企業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工作;督促工礦商貿企業建立健全應急預案,並負責金屬與非金屬礦山(非煤礦山)等工礦商貿領域企業應急預案的備案、演練工作。
4、依法督促全縣金屬與非金屬礦山(非煤礦山)等工礦商貿企業、建立健全基礎台帳、責任台賬、隱患台帳;負責做好各類台賬的收集匯總工作。
5、負責督促檢查金屬與非金屬礦山(非煤礦山)等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6、依法對金屬與非金屬礦山(非煤礦山)等工礦商貿企業進行安全評價回訪、法人資質、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的檢查,在檢查過程中發現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和建設行為,配合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進行查處。
7、負責做好金屬與非金屬礦山(非煤礦山)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信息的收集和階段性工作的報導,以及安全生產事故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的統計和上報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批覆結案工作。
8、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危化股人員及職責:
1、監督管理全縣危險化學品(不含城鎮燃氣)、石油、地勘、煙花爆竹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其他乙種(無儲存設施)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與零售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負責第三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備案工作。
3、制定相關行業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起草階段性安排和總結,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
4、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和使用企業及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安全條件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5、督促相關企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負責相關行業應急救援預案備案、演練工作。負責相關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事故工作的調查處理和批覆結案工作。
6、負責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其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7、負責相關安全生產信息的收集和報導、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的統計和上報、重大事故隱患的匯總和登記建檔工作、重大危險源的建檔和監控工作。
8、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救災和物資調度股崗位職責
1、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
2、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
3、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落實因災毀損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工作。
4、負責救災資金的申請、分配方案制度,指導各鎮辦管好用好救災資金。
5、承擔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災害應急協調股崗位職責
1、負責制訂縣級災害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2、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
3、編制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4、指導、協調全縣專業森林防火隊伍的防火工作和森林防火設施建設。
5、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6、負責草原(地)防火職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