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武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長武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中共鹹陽市委辦公室、鹹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長武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鹹辦字[2019]14號)精神,設立長武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加掛長武縣煤炭工業局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武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外文名:Changwu County Bureau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附則,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食鹽專營管理和煤炭工業管理方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貫徹執行中、省、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非公經濟、食鹽專營管理和煤炭工業及國有企業資產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煤炭行業有關生產技術標準、規程;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煤炭工業等經濟發展規劃、計畫,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三)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行業規劃、年度計畫,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和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中、省、市有關工業及中小企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全縣工業及中小企業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室內裝飾業的行業管理。
(四)監測分析全縣工業及中小企業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煤、電、油等生產要素保障工作。
(五)貫徹落實中、省、市有關生物醫藥、新材料等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協調組織實施有關重大科技項目,指導推動全縣信息產業、新興產業發展。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及中小企業產業方面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的規範性檔案,參與擬訂相關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七)負責推進全縣工業、信息產業體制改革及中小企業產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加強全縣各類企業和相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民用爆炸五品生產、銷售等相關安全監管。
(八)負責對各種經濟成份企業實施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會同有關部門協調並監督各項扶持資金的使用;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負責全縣國有企業管理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服務和指導縣域工業化的工作;指導民營企業協會等社團組織業務工作;承擔全縣各類企業信訪穩定工作。
(九)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指導和協調全縣工業及中小企業信息安全防範工作,組織建立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指導監督重點工業、互聯行業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工業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要事項,推動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
(十)組織開展縣域外工業經濟技術協作活動;協調支持中、省、市駐長各類企業的發展。
(十一)根據縣政府授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縣屬國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辦法;指導和監督縣屬國有企業資產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縣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負責履行出資人職責的縣屬國有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擬訂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縣屬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負責縣屬國有企業股份制改制審核和上市公司的審核、推薦工作。
(十四)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有關縣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的任免工作,負責縣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考核、獎勵工作,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激勵約束制度。
(十五)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國有資本收益上繳等工作;承擔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有關考核指標統計工作。
(十六)負責縣屬煤礦建設項目開工備案;縣屬煤礦建設工程、參建單位登記備案;年產120萬噸(不含)以下縣屬煤礦綜采放頂煤工作面審查驗收。
(十七)負責全縣煤炭資源開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監督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煤礦安全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煤礦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煤炭生產安全監管工作,依法監督煤礦事故隱患的整改並組織複查,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組織指導煤礦安全專項整治、資源整合和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負責煤礦事故調查處理及統計分析。
(十八)負責煤礦生產秩序和煤炭經營監督管理;依法查處超能力生產和違規經營行為;負責煤礦安全指標分解下達和考核;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煤炭超載整治、依法取締非法儲煤場(點)。
(十九)負責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組織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
(二十)負責全縣煤礦安全監控網路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各煤礦安全監測監控工作;負責煤礦安全應急救援管理工作。
(二十一)推廣和套用煤炭行業的先進技術,依法承擔煤炭行業準入監管責任,負責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初驗及上報工作;監督管理煤礦參建單位,負責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工作,承擔全縣煤炭系統工程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申報工作。
(二十二)監督管理煤礦瓦斯、衝擊地壓、水、火等災害防治及瓦斯抽采利用工作。
(二十三)承擔煤炭行業經濟技術指標的統計分析工作。
(二十四)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二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公安局有關職責分工。縣公安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爆破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監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
2、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鹽市場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指導、監督、協調食鹽行政執法工作。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為縣級鹽業主管部門,負責全縣食鹽專營管理,制定鹽業產業政策,組織落實國家儲備制度和食鹽供應應急管理。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1、承擔機關文電處理工作。主要是文電的簽收、登記、分發、傳遞和傳閱;文電的批抄、經辦、擬辦;檔案的印刷、用印以及清退、銷毀、立卷和歸檔工作。
2、負責機關內外、上下溝通聯絡工作。及時向領導傳達上級指示、電話通知及要求辦理的其他事項,做好各類信息的上傳下達。
3、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
4、草擬全局工作計畫、總結、重要檔案、簡報等文字材料,審核把關局內各股室、所屬各單位以局檔案上報、下發的文字材料。
5、管理印信,負責保密工作。
6、負責機關安全、衛生、後勤保障、考勤、目標責任制考核等日常工作。
7、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等工作
8、負責落實局機關精神文明、統一戰線、精準扶貧、信息公開、對外宣傳、依法行政、法制建設等工作。
9、負責信訪案件的接待工作。
二、安全監管股
1、負責貫徹執行中、省、市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對全縣煤礦及儲煤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管;負責監管全縣中小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對煤礦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跟蹤重大安全隱患治理,依法查處煤礦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監督煤礦事故隱患的整改並組織複查,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負責開展儲煤企業及中小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隱患,督促按時限要求整改到位。
3、負責縣屬煤礦月產10萬噸以上放頂煤工作面設計初審申報工作;矸石填充工作面的備案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生產礦井儲量和煤炭資源回採率;承擔生產要素的登記、公告工作。負責新建煤礦企業聯合試運轉竣工驗收及監督管理等工作;審核煤炭資源整合,項目的開採設計、聯合試運轉、竣工驗收等工作;依法對超能力生產實施行政處罰。
4、負責組織開展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按標準評分考核,督促達到國家一級標準並動態達標;督促煤礦企業做好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運行和維護;監督煤礦企業足額提取和使用維簡費、安全生產費用。
5、負責監督管理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督促煤礦企業落實安全培訓的主體責任,做到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人員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6、負責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定期組織企業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參與煤礦企業應急救援和煤礦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應對、處置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突發事件和事故;負責煤礦安全信息調度工作。
7、負責做好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科技進步工作,組織協調煤炭生產安全技術研究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督促煤礦企業加大科技安全資金投入,指導組建井下災害治理創新研究室,申請科技創新項目,不斷提升開採技術水平。
8、負責駐礦安全監督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夯實駐礦監管責任;嚴格落實24小時駐礦制度,做好隱患跟蹤整改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環保股
1、負責全縣各企業大氣污染防治、治污降霾、環保達標等工作;
2、負責煤炭經營企業、煤炭經營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煤炭經營企業違規經營行為;
3、負責上報煤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預審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煤炭超載整治、依法取締非法儲煤場(點);
5、負責“散亂污”工業企業整改治理、錯峰生產運輸、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改造等工作。
四、經濟運行股
1、貫徹落實中、省、市有關工業經濟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行業規劃、年度計畫,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2、監測分析全縣工業企業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3、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企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的規範性檔案,參與擬定相關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4、負責工業經濟指標任務分解、落實工作,完成工業經濟指標統計分析。
5、承擔全縣工業總產值、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任務;培育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目標任務。
6、承擔全縣煤炭生產、銷售,煤炭行業經濟技術指標等信息的統計工作,實施煤炭產業結構調整,提出煤炭工業經濟運行調整建議。
五、財務股
1、承擔全局財務、工資、保險等工作;
2、負責全局各項資金管理和使用、票據審核、離退休人員服務、資產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
3、負責財務收支年度計畫編制、財務檔案的收集、歸檔。
六、人事勞資股
1、負責系統下屬國有企業廠長、經理的管理考核工作;
2、負責系統到齡職工的退休、審核、上報工作;
3、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遺屬人員管理和年檢工作;
4、負責60年代精簡下發人員的管理和年檢。
七、項目管理股
1、承擔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的統計、匯總、上報工作;
2、完成工業經濟“3+1111”工程項目的統計、匯總、上報工作;
3、完成年度項目策劃、包裝目標任務、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目標任務、招商引資、洽談會及展會的項目推介、簽約等任務;
4、完成重點項目的跟蹤服務、項目進展、問題結辦和信息收集等任務;
5、完成工業項目的申報和培訓等工作,並做好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監管工作;
6、負責煤炭資源開發,做好中長期項目規劃和發展計畫;
7、做好企業信息化、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八、中小企業股
1、承擔全縣中小企業(非公經濟)增加值占生產總值的比重目標任務;
2、大力實施全民創業工作,完成全縣培育孵化個體工商戶,新增企業目標任務,負責全縣上年度新增企業和個體戶的核查工作,並落實縣政府扶持政策。
3、完成局機關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培育孵化目標任務;每月完成省預警監測平台、國家工信部中小企業市場運營監測平台信息上報工作;
4、及時上報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申報資料、積極爭取國家、省、市項目資金;
5、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工作;
6、每季度上報中小企業“3+1111”工程項目進展情況。
九、黨建辦
1、承擔局黨組、支部、紀檢日常工作。
2、按照黨員發展工作方針和政策,負責發展黨員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培養、教育和考察積極分子。
3、負責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工作。
4、負責黨員組織關係接轉、黨費收繳和黨內年報統計工作。
5、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考核工作。
6、負責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煤礦安全監控中心
1、承擔對煤礦安全監控室和轄區內煤礦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全程監控、督查工作。
2、承擔轄區內各煤礦企業安全信息和監測監控數據統計、分析、查詢工作,及時為決策指揮和煤礦安全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3、承擔轄區內煤礦企業安全監控平台數據對接,資料庫的建立、運行和維護。
十一、礦山救護中隊
1、承擔轄區內煤礦災害事故的救援任務,搶救遇難遇險人員。
2、參加制定審查煤礦應急預案和災害性預防處理計畫,做好煤礦安全預防性檢查,參與煤礦安全檢查和消除事故隱患。
3、協調煤礦企業做好職工自救、互救和現場急救知識的普及教育。
4、參與其他各類社會應急救援工作。

附則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張勇
黨組副書記:韓貴傑
黨組成員、副局長:焦鵬昭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巨贇
黨組成員、副局長:崔永樂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呂睿敏
黨組成員:宋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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