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

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

長春市溫州商會和各大院校的大力支持下,經過一個多月的緊張籌備,“長春溫州學子第一次代表大會暨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成立慶典”於2011年6月11日下午在長春中日會館隆重舉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
  • 外文名:SACW
學子聯誼會章程,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活動範圍,第三章 學子會成員,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第五章 組織機構,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第七章 附 則,歷次活動,

學子聯誼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名稱為《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以下簡稱學子會)英文名稱“ Students Association Of Changchun Wenzhou ”,英文縮寫為“SACW”。
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
第二條 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是在長春市溫州商會的領導下,由在長春各大院校就讀的溫州籍大學生自願組成的非法人組織。其工作方針: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協調、自我約束、自我教育,自我發展。
第三條 學子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模範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遵守商會《章程》和社會道德風尚仔漿樂,為學子服務、為社會服務。打造公益平台和社會實踐平台,引導學子努力學習,圓滿完成學業,提供實習和創業的諮詢服務,使學子早日成才、更好成才,回報社會。
第四條 學子會隸屬關係:長春市溫州商會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社會組織,學子會是隸屬長春市溫州商會的分支機構,接受長春市溫州商會的領導和資助。
第五條 學子會辦公室設在長春市溫州商會秘書處,地址是長春市洋浦大街6999號凱利中心D1-103號
凱利長春國際工業品交易中心

第二章 活動範圍

第六條 學子會的活動範圍
(一)遵守黨和國家的相關政策、法規,提高政治思想覺悟、認真學習科學文化知識,較為出色地完成學業,做到品學兼優。
(二)在不影響學業的情況下,有組織地參加商會的各種考察調研及社會公益活動,賦予社會實踐專題,完成參與活動的姜市贈龍總結(心得)報告、重大活動可撰寫學術論文,商會要審閱、存檔,並在商會的網站或刊物上發表。
(三)商會的相關活動或會議、組織學子代表參與,提供發言和論述平台,商會認真吸納學子的合理建議、要求,關注並幫助學子解決就學中的實際問題。
(四)在課餘時間,組織有利於身心健康和拓展能力的活動,參與社會服務、社會公益和社會實踐活動。
(五)開展各院校間的學子聯誼活動,團結互助,不斷提高自覺學習科學知識的能力,培養艱苦創業的意識,為報效社會奠定良好的基礎。
(嬸潤六)激勵學子熱愛祖國、講究文明道德,弘揚愛國、愛校、愛學習、懂禮貌、團結互助、遵紀守法的精神。

第三章 學子會成員

第七條 凡是在長春各大院校就讀的溫州籍學子,承認長春市溫州商會《章程》和學子會《章程》,履行學子義務的均可申請加入,經學子會批准,方可成為學子會成員。
申請加入學子會的成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學子會《章程》,模範遵守所在院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有自願加入學子會的意願,熱愛公益事業,熱愛學子會,積極主動參與學子會各項公益活動;
(三)在校肯旬樂品學兼優,並甘於為學子會的茁壯成長奉獻愛心;
(四)學子會成員要誠實、認真填寫《學子登記表》並提供照片、身份證複印件等相關資料;
第八條 畢業離校或中途自願退會應書面提前通知學子會;
第九條 學子如有違法,嚴重違反校規或拒不執行學子會決議的行為,經學子會理事會表決通過,即予以除名。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條 權利
(一廈戶影)在學子會內享有平等的權利;
(二)對學子會的活動有建議權和參與權;
(三)參加學子會舉辦的各項有益活動,享有提供服務的優先權;
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
(四)有自願加入和自由退出的權利。
第十一條 義務
(一)遵守學子會《章程》,執行學子會決議,維護學子會的聲譽和利益;
(二)積極參加學子會各項有益活動,並按學子會安排,及時向學子會的相關部門匯報學習和工作情況,提供有關信息、資料;
(三)不組織、不參與有損於國家、學校、商會、學子會形象的一切活動;
(四) 尊師重教、互助友愛、關心學校、關愛同學、熱衷社會的公益事業;

第五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子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學子會設理事會,是日常工作機構,其職能是:
(一)在長春市溫州商會的指導下,修定和補充完善《章程》;
(二)審議學子會各項較大活動預案;茅祝婆
(三)決定學子會組織發展等其它重大事宜;
(四)審議各院校學子組織的活動方案;
(五)協調並提供學子社會實踐和畢業後創業信息;
(六)協調學子同家鄉的相互聯繫;
第十三條 學子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提交上屆理事會工作報告,薦舉下屆理事會成員。
第十四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執行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二人、常務理事七人、理事若干人,任期為一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五條 理事長、執行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和理事的產生:
(一)各院校學生工作處推薦或所在院校溫州籍學子選舉並報學生工作處同意;
(二)根據學子會的實際工作需要,經學子會顧問委員會研究,提出理事會成員候選人名單。
(三)候選人在理事大會(會員代表大會)上進行述職或競聘報告;
(四)經凝罪蒸連理事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民主討論進行表決;
(五)選舉結果報長春市溫州商會批准後即可就任工作。
第十六條 理事長辦公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常務理事會和理事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也可根據理事長辦公會決定,隨時召開,亦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七條 理事以上人員在畢業或離校需退出學子會時,可由院校學生處推薦,或在校學子選舉,經院校學生處同意後,報學子會,待理事會審查批准後,方可繼任。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十八條 學子會《章程》的修改、補充或完善須經理事會(學子代表會)討論,並表決通過,報商會審查備案後,方可生效。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制定本《章程》的依據是以長春市溫州商會《章程》和長春市溫州商會《關於籌組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的意見》。
第二十條 本章程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學子代表大會(理事會)通過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屬學子會理事會和長春市溫州商會秘書處。

歷次活動

2014年6月7日長春溫商和長春溫州學子代表在長春中日友好會館隆重召開鄉情聯歡會
2014年6月7日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在長春中日友好會館隆重召開第四次學子代表大會
2013年10月23日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長春光華學院分會正式成立
2013年10月20日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舉辦了2013年迎接新學子大會
2013年10月20日在長春國際會展中心,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舉辦了2013年趣味運動會
2013年6月10日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第三次學子代表大會暨長春溫商、長春溫州學子端午歡樂會在長春國際會展中心大飯店隆重召開
2013年5月7日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開展五四青年主題活動
2012年10月28日共青團溫州市委駐長春工作委員會(青工委)成立大會於2012年10月28日在長春市第56中學體育場館隆重召開
2012年10月28日長春市第56中學體育場館召開了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迎接新學子暨第二屆趣味運動會。
2012年5月26日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召開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暨聯歡會
2011年10月31日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召開迎接新學子暨首屆趣味運動會
2011年09月15日長春市溫州學子歡慶中秋佳節
2011年6月15日長春溫州學子第一次代表大會暨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成立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條 權利
(一)在學子會內享有平等的權利;
(二)對學子會的活動有建議權和參與權;
(三)參加學子會舉辦的各項有益活動,享有提供服務的優先權;
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
(四)有自願加入和自由退出的權利。
第十一條 義務
(一)遵守學子會《章程》,執行學子會決議,維護學子會的聲譽和利益;
(二)積極參加學子會各項有益活動,並按學子會安排,及時向學子會的相關部門匯報學習和工作情況,提供有關信息、資料;
(三)不組織、不參與有損於國家、學校、商會、學子會形象的一切活動;
(四) 尊師重教、互助友愛、關心學校、關愛同學、熱衷社會的公益事業;

第五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子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學子會設理事會,是日常工作機構,其職能是:
(一)在長春市溫州商會的指導下,修定和補充完善《章程》;
(二)審議學子會各項較大活動預案;
(三)決定學子會組織發展等其它重大事宜;
(四)審議各院校學子組織的活動方案;
(五)協調並提供學子社會實踐和畢業後創業信息;
(六)協調學子同家鄉的相互聯繫;
第十三條 學子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提交上屆理事會工作報告,薦舉下屆理事會成員。
第十四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執行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二人、常務理事七人、理事若干人,任期為一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五條 理事長、執行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和理事的產生:
(一)各院校學生工作處推薦或所在院校溫州籍學子選舉並報學生工作處同意;
(二)根據學子會的實際工作需要,經學子會顧問委員會研究,提出理事會成員候選人名單。
(三)候選人在理事大會(會員代表大會)上進行述職或競聘報告;
(四)經理事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民主討論進行表決;
(五)選舉結果報長春市溫州商會批准後即可就任工作。
第十六條 理事長辦公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常務理事會和理事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也可根據理事長辦公會決定,隨時召開,亦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七條 理事以上人員在畢業或離校需退出學子會時,可由院校學生處推薦,或在校學子選舉,經院校學生處同意後,報學子會,待理事會審查批准後,方可繼任。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十八條 學子會《章程》的修改、補充或完善須經理事會(學子代表會)討論,並表決通過,報商會審查備案後,方可生效。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制定本《章程》的依據是以長春市溫州商會《章程》和長春市溫州商會《關於籌組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的意見》。
第二十條 本章程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學子代表大會(理事會)通過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屬學子會理事會和長春市溫州商會秘書處。

歷次活動

2014年6月7日長春溫商和長春溫州學子代表在長春中日友好會館隆重召開鄉情聯歡會
2014年6月7日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在長春中日友好會館隆重召開第四次學子代表大會
2013年10月23日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長春光華學院分會正式成立
2013年10月20日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舉辦了2013年迎接新學子大會
2013年10月20日在長春國際會展中心,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舉辦了2013年趣味運動會
2013年6月10日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第三次學子代表大會暨長春溫商、長春溫州學子端午歡樂會在長春國際會展中心大飯店隆重召開
2013年5月7日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開展五四青年主題活動
2012年10月28日共青團溫州市委駐長春工作委員會(青工委)成立大會於2012年10月28日在長春市第56中學體育場館隆重召開
2012年10月28日長春市第56中學體育場館召開了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迎接新學子暨第二屆趣味運動會。
2012年5月26日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召開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暨聯歡會
2011年10月31日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召開迎接新學子暨首屆趣味運動會
2011年09月15日長春市溫州學子歡慶中秋佳節
2011年6月15日長春溫州學子第一次代表大會暨長春溫州學子聯誼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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