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1993年,長春市初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2002年8月29日,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長春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成立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通知》,我市成立了“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直屬長春市人民政府的正局級事業單位。中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成立時間:2002年8月29日
  • 處室數量:9個
  • 在編職工數量:181人
  • 級別:正局級事業單位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工作成效,獲得榮譽,機構設定,現任領導,最新政策,

歷史沿革

1993年,長春市初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2002年8月29日,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長春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成立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通知》,我市成立了“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直屬長春市人民政府的正局級事業單位。截至2013年底,中心在編職工181人,機關內部設立辦公室、機關黨委、資金歸集處、資金運用處、資產保全處、稽查處、會計處、稽核監督處、信息處等9個處室,下設貸款經辦中心、客戶服務中心、朝陽、南關、經開、綠園、高新、鐵路等8個分中心及雙陽、九台、德惠、農安、榆樹、吉林、圖們、通化、白城、四平等10個分理處

主要職責

中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具體工作職責為: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自中心成立以來,中心黨組帶領廣大職工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不斷加強領導班子和職工隊伍建設,全面規範各項管理工作,不斷提升管理水平,關注、支持、維護民生,贏得了社會各界和廣大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職工的認可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為構建和諧長春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工作成效

近幾年,中心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加大住房公積金的宣傳和行政執法力度,使住房公積金覆蓋面不斷擴大,歸集率不斷提高,歸集額逐年上升,呈現良好遞增態勢。截止到2007年12月末,全市共有60多萬名職工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110餘億元。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方面,中心適應全市職工購房貸款的需求,積極調整貸款政策,規範貸款程式,簡化貸款手續,為職工提供優質、便捷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服務。截止到2007年12月末,累計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45餘億元,為改善職工居住環境和居住質量做出了積極貢獻,累計拉動我市經濟成長近一個百分點。

獲得榮譽

中心的工作得到了國家、省、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中心被評為全國建設系統創建文明行業示範點、全省建設系統文明單位和市精神文明先進單位、全市經濟社會軟環境建設先進單位,榮獲吉林省和長春市“五 .一”勞動獎狀。
展望未來,中心將繼續深入貫徹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認真執行市管委會決策,為推動全市住宅建設,改善職工居住條件,為構建和諧長春、宜居長春,推動我市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機構設定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九個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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