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二道區農業農村局,是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行政編制9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內設機構3個,科長3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二道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長春市東環城路7978號
- 所屬地區:長春市二道區人
- 所屬部門: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政策。貫徹落實上級農業農村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參與涉農相關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負責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相關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承擔全區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種植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七)組織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負責管理外來物種相關工作。
(八)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負責全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
(十)負責全區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實施中央和省、市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編制區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全區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推廣。
(十二)指導全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全區農業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對外交流合作。
(十四)負責全區河道等水域的綜合治理、開發規劃、指導和組織實施工作,以及全區漁業相關工作。負責全區河長制相關工作。
(十五)負責全區林地林木資源管理及野生動物的保護與管理;負責全區植樹造林、森林病蟲害防治、產業科技發展;負責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組織、指導全區森林資源行政執法和監督工作。
(十六)負責制定全區牧業發展規劃。負責落實牧業獎補政策。指導全區動物防疫工作及規模戶備案。負責全區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蜂產品質量監管。負責畜牧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開展全區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負責全區屠宰監督管理,做好畜禽定點屠宰監管執法工作。配合省、市做好畜牧相關行政審批工作。
(十七)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工作;承辦會議、文電、信息、保密、信訪、保衛、防火、檔案等全局性綜合性工作;負責文字綜合、計畫統計、檔案發放、書刊訂閱等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制度並負責監督執行;負責局屬財產、車輛的使用與管理;抓好後勤事務工作,提高綜合服務水平;負責黨務工作;負責內控制度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
(二)農業林業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重點公益林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全區糧食、蔬菜、多種經營生產的指導、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結構調整和布局調整;監督檢查農資、種子市場工作;培育各業生產典型;負責農情統計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完成局領導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貫徹落實林業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制定全區林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森林資源管護;負責林業行政案件查處;負責森林一張圖的林地變更調整工作;負責林業行政許可審批工作;負責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重點公益林管護和護林員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森林資源行政執法和監督工作。
(三)水利畜牧科(河長制工作辦公室、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統籌協調全區水利規劃、論證工作;按照許可權指導監督全區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農村安全飲水相關工作;指導河道相關管理工作;全區水利移民相關工作;協助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指導工作;負責全區河長制工作方案的實施及落實工作;落實總河長、河長確定的事項;負責調度和督導全區推行河長制工作情況,指導下級河長制辦公室開展工作。制定全區牧業發展規劃。落實牧業獎補政策。指導全區動物防疫工作及規模戶備案。負責全區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蜂產品質量監管。負責畜牧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開展全區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負責全區屠宰監督管理,做好畜禽定點屠宰監管執法工作。配合省、市做好畜牧相關行政審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