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縣政府的文電收發、文電督辦和機要保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部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所在地:長嶺縣
- 性質:機關
- 工作職責:承辦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 機構設定: 秘書科、綜合科、信息調研科
工作職責,機構設定,
工作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領導日常公務活動安排;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負責縣政府印信、文書檔案的管理以及縣政府各部門印章發放工作。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場、區)請示縣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對縣政府各部門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五)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文稿,完成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文字綜合工作;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場、區)對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重要指示、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承辦縣級以上人大代表建設和政府委員提案及相關的議案、建議案。
(七)收集、篩選和整理刊發、上報縣內外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動態信息。
(八)負責縣政府機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場、區)向縣政府反映的重大問題;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要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並向市政府報告情況。
(九)辦理縣委、縣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來訪事項;負責縣長公開電話的受理、辦復工作;檢查、指導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場、區)的政務公開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各級領導來長嶺視察、檢查工作的接待服務工作;承辦重要外賓的接待工作;承擔縣領導交辦的其它接待任務。
(十一)負責全縣綜合經濟體制改革政策的調研、制定和實施工作。
(十二)負責縣政府辦公室人事、財務、後勤管理和“四防”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縣政府辦公室下設: 秘書科、綜合科、信息調研科、保衛科、行政科。
法制辦公室、縣長公開電話辦公室、信息中心、督查室、地方志辦公室與縣政
府辦公室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