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縣醫療保障局是長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寧縣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長寧縣長寧鎮澤鴻路53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政策,擬訂全縣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擬訂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強化全縣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管理。
(三)組織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實施全縣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五)組織實施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執行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組織實施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負責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擬訂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醫療保障定點機構管理。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並實施全縣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監督管理全縣醫保經辦服務工作。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負責全縣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大數據管理和套用。
(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信訪維穩、統計等工作。
(十一)負責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三)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兩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息、宣傳、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編纂和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紀律作風建設、意識形態、統一戰線等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等工作。負責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組織實施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等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法治政府建設有關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有關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負責全縣各類醫療保障基金收支核算、管理,承擔市級統籌總額控制資金和異地就醫結算資金核算、管理,全縣醫療保障資金預決算管理。負責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承擔醫療保障待遇管理工作。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實施醫療救助等工作。負責實施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組織開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醫保對醫療行為的激勵約束機制及對醫療費用的控制機制。執行價格信息監測制度。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組織實施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負責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大數據管理和套用,承擔醫療保障信息管理和數據安全保障,牽頭實施相關信息發布和披露制度。
(三)基金監管股。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評價體系。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組織全縣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內控管理、內部審計和風險防範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