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長寧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長寧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是長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寧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長寧鎮竹都大道二段116號2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中、省、市有關政策規定。負責擬訂綜合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實施各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除限制人身自由外的行政強制措施權;實施各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除限制人身自由外的行政檢查權、行政命令權。
(三)負責組織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綜合行政執法專項活動和重大執法活動,負責重大案件和特定案件以及跨鄉鎮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案件相關的行政應訴、組織聽證等工作,辦理行政複議相關的具體工作和行政應訴工作。
(五)負責健全完善與相關職能部門協調配合機制,明確職責邊界。負責“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按相關規定和程式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線索。
(六)負責受理行政違法的舉報、投訴或部門移送的案件線索。
(七)負責完善執法監督工作機制。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執法審核制度。負責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健全行政執法體制。
(八)負責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
(九)負責配合各行政部門監督抽檢、行業整治等活動。
(十)負責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和管理,建立健全執法隊伍管理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培訓。
(十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職業健康、統計等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財務、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印章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新聞和信息宣傳、信訪維穩、績效管理、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自身建設等工作;負責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負責辦理“三會”代表提案、議案、意見和建議;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組織擬定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網路輿情的處置及協調工作;負責編制局機關各項工作經費和預算、決算;負責行政處罰罰款票據的管理;負責執法隊伍專用裝備的計畫、配置、保養和更新等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負責國家和省、市、縣有關綜合行政執法法律法規和政策貫徹落實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的擬訂、上報備案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行政複議、聽證、應訴和國家賠償工作;負責擬訂有關綜合行政執法制度,規範執法和案件審理流程;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法制審核工作;負責執法業務指導、法制培訓工作。
(三)綜合執法股(指揮中心)。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活動;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等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執法人員、證件、文書的管理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指揮中心日常管理;負責全局綜合行政執法系統人員的應急指揮調動;負責有關綜合行政執法的舉報、投訴處理和督辦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活動與相關業務部門的工作協調和聯繫;負責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做好綜合行政執法網路輿情的應對。
機關黨委。負責本機關和所屬單位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紀律作風建設、意識形態、統一戰線等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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