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信金利趨勢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長信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長信金利趨勢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長信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6.13億
- 託管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9994
- 成立日期:20060430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精選受益於城市化、工業化和老齡化各箇中國趨勢點的持續增長的上市公司股票主動投資,謀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本基金選擇投資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價值股和成長股,股票選擇是基於中國趨勢點分析、品質分析和持續增長分析等方面的深入分析論證。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債券等。
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自上而下”的主動投資管理策略,在充分研判中國經濟成長趨勢、中國趨勢點和資本市場發展趨勢的基礎上,深入分析研究受益於中國趨勢點的持續增長的上市公司證券,以期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實現投資組合的長期增值。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關規定製定;
2、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的80%;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4、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5、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8、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9、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的80%;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4、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5、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8、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9、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