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同,字世京,吉安永豐人。明朝官吏、進士出身,鐘復之子。
基本介紹
- 本名:锺同
- 所處時代:明
- 主要成就:明朝官吏
- 性別:男
人物介紹,史書記載,
人物介紹
鐘同(?-?)字世京,吉安永豐人。明朝官吏、進士出身,鐘復之子。
鐘同自幼立志成仁取義,景泰二年,中進士,授監察御史。當時恰逢懷獻太子去世,朝廷內外希望恢復沂王的儲君身份。鐘同與郎中章綸上朝因與約疏請復儲。明景帝看後十分生氣,下書廷臣集議。寧陽侯陳懋、吏部尚書王直等請帝納其言,因此引罪求罷免。數日後,章綸再疏恢復儲君之事,兩人均下詔獄。次年八月,大理少卿廖莊亦請求此事,被施廷杖。鐘同則死於獄中。明英宗發動奪門之變後,贈鐘同大理左寺丞,賜其兩子官職。後謚恭閔,從祀忠節祠。
史書記載
《明史》(卷162):鐘同,字世京,吉安永豐人。父復,宣德中進士及第。歷官修撰,與劉球善。球上封事,約與俱,復妻勸止之。球詣復邸,邀偕行。復已他往,妻從屏間詈曰:汝自上疏,何累他人為!球出嘆曰:彼乃謀及婦人。遂獨上奏,竟死。居無何,復亦病死。妻深悔之,每哭輒曰:早知爾,曷若與劉君偕死。同幼聞母言,即感奮,思成父志。嘗入吉安忠節祠,見所祀歐陽修、楊邦乂諸人,嘆曰:死不入此,非夫也。
《明史》(卷162):疏入,帝不懌。下廷臣集議。寧陽侯陳懋、吏部尚書王直等請帝納其言,因引罪求罷。帝慰留之。越數日,章綸亦疏言復儲事,遂並下詔獄。明年八月,大理少卿廖莊亦以言沂王事予杖。左右言:事由同倡,帝乃封巨梃就獄中杖之,同竟死。時年三十二。
《明史》(卷162):英宗復位,贈同大理左寺丞,錄其子啟為國子生,尋授鹹寧知縣。啟請父遺骸歸葬,詔給舟車路費。成化中,授次子越通政知事,給同妻羅氏月廩。尋賜同謚恭閔,從祀忠節祠,與球聯位,竟如同初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