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種類

鑑定種類是指根據檢驗案件中某些專門問題時所運用的不同專業知識而劃分的類別。可分為:法醫學鑑定。即運用醫學專業知識,對與屍體、活體及其分泌物、排泄物有關問題所作的鑑定。司法精神病鑑定。即運用臨床精神病學專業知識,對被懷疑有精神障礙的被告或其他訴訟當事人進行的一種鑑定。司法會計鑑定。即運用會計學專業知識,對財務人員經營的財務帳目進行的一種鑑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鑑定種類
  • 類型:根據檢驗案件中某些專門問題時所運用的不同專業知識而劃分的類別
司法理化鑑定。即運用物理、化學知識和技術方法對案件中的某項可疑物質進行的鑑定。技術鑑定。即運用痕跡檢驗、筆跡檢驗、司法彈道檢驗、外貌特徵檢驗等專業知識和技術方法,以解決同一認定為目的,對案件中的痕跡和作為證據的文書、物品所進行的鑑定等。此外,根據鑑定人情況還可將鑑定分為:獨任鑑定、合議鑑定、綜合鑑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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