鑄金作錢論

鑄金作錢論

鑄金作錢論是中國明代文官丘浚(公元1420~1495年) 的一種金屬主義貨幣觀點。丘浚認為貨幣起源於古代聖王為便利交易的人為創造,“然又慮其無貿易之具也,故為鑄金作錢焉”; “以物易物,物不皆有,故有錢幣之造焉” (《大學衍義補》卷二六,“銅楮之幣”上)。他還將一些有關古代貨幣的傳說或假想誤信為歷史事實,認為 “三代以前已有幣,而其幣有三等,後世公私通行以錢而亦兼用金銀珠玉,其原蓋始於此”。

丘浚援引前人陳說,詳述金屬貨幣的作用,指出 “天下百貨皆資於錢以流通”; 但他又把貨幣本身的作用與金屬幣材的優越性混同,認為“惟鑄銅以為物,物多則予之以多,物少則予之以少,惟所用而皆得” (同前書)。他堅決反對以谷帛為貨幣,認為用絹帛作貨幣 “不免於寸裂”,用米谷作貨幣 “不免於粒棄”,基本上是一個貨幣金屬論者。丘浚很注重貨幣的注通與貯藏的關係,反對以法律方式禁止蓄錢,贊同馬端臨 “蓄錢志在流通” 的觀點。他認為“錢常不多餘,谷常不至於不給”就可使“其價常平”,意識到流通中的貨幣數量須能適應商品的流通量,才能維持價格的穩定。他要求貨幣價值與商品價值均等,指出: “必物與幣兩相當值,而無輕重懸絕之偏,然後可以久行而無弊”。丘浚主張由封建國家控制貨幣鑄造權,反對 “弛錢禁”,國家可以利用對錢之輕重散斂以影響其他商品的價格。在銅錢鑄造上,他推崇南宋孔覬 “不惜銅,不愛工” 的原則,認為這是 “萬世鑄錢不易之良法”。他從貨幣材料角度考慮,認為發行不兌換紙幣是 “以無用之物,易有用之物”,“以方尺之楮直三五錢者” 而作千錢使用是不應該的。但他並不絕對地反對紙幣流通,認為紙幣發行只要 “執其可行不可行之兩端,而用其中,斯可行矣” ( 《銅楮之幣》下)。此外,他還從當時已是白銀、銅錢和寶鈔三者並行流通的客觀事實出發,建議實行以銀為主、錢鈔並行的貨幣制度: 銀是基本貨幣,銅錢與寶鈔都是 “權之以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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