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車輛強制保險是1951年4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公布實施的《鐵路車輛強制保險條例》規定: 凡鐵道及各國營廠礦專用鐵路所有在鐵路上使用之一切車輛 (包括機車、客車、貨車及其他車輛),均須投保。但當機、死車及製造中的車輛,依照財產強制保險條例辦理,不在本保險範圍之內。
鐵路車輛強制保險是1951年4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公布實施的《鐵路車輛強制保險條例》規定: 凡鐵道及各國營廠礦專用鐵路所有在鐵路上使用之一切車輛 (包括機車、客車、貨車及其他車輛),均須投保。但當機、死車及製造中的車輛,依照財產強制保險條例辦理,不在本保險範圍之內。
鐵路車輛強制保險是1951年4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公布實施的《鐵路車輛強制保險條例》規定: 凡鐵道及各國營廠礦專用鐵路所有在鐵路上使用之一切...
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由政務院財經委於1951年04月24日頒布,同年06月24日實施,對鐵路強制險進行相關規定,至2012年已經實施了61年。在半個世紀的時間裡,...
國家或地區基於公共政策的考慮,為維護社會大眾利益,以頒布法律或行政法規的形式實施的汽車責任保險。不論保險人是否願意,都必須參加強制保險。...
鐵路車輛保險是以各種鐵路車輛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凡是企業所有的不論行駛於準軌或窄軌上的蒸汽機車、內燃機車、電動機車、客車,貨車、槽車、礦車、守車等,除了封存和...
又稱法定保險,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某些特殊的群體或行業,不管當事人願意與否,都必須參加規定的保險。中文名 車輛強制保險 外文名 Auto TPL Compulsory ...
交強險[全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鐵路法、大眾捷運法等規定了投保責任保險;在特殊職業方面,會計法、公證法、工程...
1951年4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頒布的《財產強制保險條例》、《船舶強制保險條例》、《鐵路車輛強制保險條例》在全國範圍內實施,1958年停止辦理。我...
鐵路機車車輛保險是財產保險的一種,運輸工具險,以行駛在準軌、窄軌、小型軌道上的各種類型的蒸汽機車、內燃機車、電動機車、客車、貨車、守車、礦石車、油糟車等為...
機動車第三者強制險全稱交通強制責任險,是我國於2006年7月1日發布實行的強制性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對受害人損害賠償責任風險...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
鐵路旅客意外傷害險是強制投保險種,保險費包含在旅客交納的車票價款中,金額為基本票價的2%,並以旅客所持的客運車票為憑證。保險責任期間自旅客剪票進站後開始,至其...
鐵路運輸保險對與鐵路運輸有關的財產由於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造成損失的一種補償方法。以下為與實行保險有關的各個方面:(1)保險人,指經營保險業務的人或組織,如...
鐵路運輸企業和旅客可以書面約定高於前款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第六條 鐵路運輸企業依照本規定給付賠償金,不影響旅客按照國家有關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規定獲取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