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鐘新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廣東省 紫金縣
- 出生日期:1963年2月
- 畢業院校:華南農業大學
人物經歷,涉嫌違紀,犯罪手法,更改土地性質,幫人要補償金,助他人拆遷,判處死緩,一審,終審,
人物經歷
1981.07—1984.02 廣東省紫金縣九和區(鎮)教辦、中心國小教師、區(鎮)團委委員、少先隊總輔導員
1984.02—1986.04 廣東省紫金縣團委辦公室副主任、學少部副部長
1986.04—1987.09 廣東省紫金縣委辦公室股級幹部
1987.09—1989.07 華南農業大學幹部專修科進修
1989.07—1990.07 廣東省紫金縣委調研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1990.07—1993.04 廣東省紫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縣委委員
1993.04—1996.03 廣東省紫金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1996.03—1999.02 深圳市龍崗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區委正處級組織員(1998.06)
(其間:1996.03—1998.09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政治經濟學研究生班學生)
1999.02—1999.12 深圳市龍崗區委(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1999.12—2003.05 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政府區長助理、黨組成員、區委(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2003.05—2005.10 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
2005.10—2007.06 深圳市龍崗區委常委、宣傳部部長(2005.11)
2007.06—2010 深圳市龍崗區委常委(2005.10)、區人民政府常務副區長
2010年8月,因嚴重違紀被調查。
2010年10 月12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2年7月11日省高院二審裁定維持並核准以受賄罪判處鐘新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一審判決。
涉嫌違紀
2010年8月18日,稱龍崗區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鐘新明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記者於2010年10月12日從市紀委獲悉,日前,市紀委對龍崗區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鐘新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鐘新明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幫助其親屬建造違法建築,指使他人弄虛作假辦理有關手續;插手工程建設項目,為其親屬謀取、轉讓工程,從中獲取非法利益等。
鐘新明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市監察局審議並報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鐘新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犯罪手法
更改土地性質
不久,吳偉光前來找他商談“合作開發”,說可以出資人民幣2000萬元換取土地開發權。鐘新明跟其弟商量後,覺得吳偉光給的價格低了點,便向吳偉光提出要人民幣3000萬元,吳偉光立刻答應了。
兄弟倆商定,由鐘偉明在香港以他老婆的表弟鄭某松的名字註冊了“寶誠公司”,由該公司與吳偉光的藍灣公司簽訂協定,以保證金的名義收取藍灣公司港幣3300萬元。2008年底,鐘偉明提出將該筆港幣用於在香港炒房,鐘新明同意了。之後鐘偉明用這些港元在香港買了兩套房,分別登記在鐘新明及其兒子和鐘偉明名下,剩下的錢用來炒股。
幫人要補償金
吳偉光提出要按商業標準計算拆遷補償。但他向體育新城辦了解了相關情況後,得知吳偉光的佳民城百貨大樓擅自變更土地用途,屬於沒有任何報建和審批手續的非法建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是不能給予補償的,他最終指示體育新城辦幫他制定了一個最優賠償方案,雖然沒有吳偉光提出的方案補的錢多,但對吳偉光很有利,而且在補償的時候,吳偉光的商場本來沒有那么多的商戶,按照整個商場都有商戶來補償。該商城土地及建築物貨幣補償部分總金額為人民幣6000多萬元,其中3000餘萬元為不當補償。
吳偉光於2007年9月和2008年2月,分兩次送給鐘港幣50萬元、10萬元。
助他人拆遷
2006年龍崗區政府開展捷運3號線及深惠路改擴建項目,天基公司的南聯舊改項目有一塊20000多平方米麵積的土地在深惠路擴建範圍內。天基公司老闆葉某東想用此塊土地與同在南聯舊改項目範圍內已被深惠路改擴建工程拆遷辦公室徵用的兩塊土地進行置換,但遭到深惠路改擴建工程拆遷辦公室的拒絕。
2009年,葉某東找到鐘新明幫忙。在他的“關照下”,置換土地成功後,同年7月,葉某東為排除業主阻力,希望順利達成拆遷補償協定,再次找到鐘新明幫忙。為此,他召開了深惠路擴建工程協調會。
鐘新明在捷運、深惠路改擴建工程建設指揮部召開拆遷工作協調會議時,將天基公司拆遷事宜作為一個專門議題進行研究解決,決定由捷運、深惠路改擴建工程建設指揮部、龍崗區拆遷辦和龍崗街道辦等相關部門將這個拆遷事宜作為政府工程推進拆遷工作。最終,在龍崗街道辦和拆遷辦的努力下,天基公司完成了全部拆遷。2010年春節前幾天,葉某東約鐘新明在五洲賓館見面,給了他一個裝有50萬港元的信封。同年,鐘新明在其弟弟鐘偉明購買深圳某開發公司開發的別墅過程中,要求打折,並應該公司的請求幫助完善相關市政設施,使鐘偉明以低價購房方式獲利人民幣213.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