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山縣民政局

鐘山縣民政局位於鐘山縣城廣場西路,是主管全縣民政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負責研究和實施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大力推進全縣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鐘山縣民政局現內設股室13 個,分別是:局辦公室、低保中心、救災救濟股、雙擁辦、優撫股、安置辦、計財股、基層政權股、民間組織管理股、社會事務股、婚姻登記廳、區劃地名股、募捐辦。全局現有在職人員26人。現任局領導班子成員為:局長莫錦福;黨組書記潘照良;副局長黃旦宗、陳冠紅、胡林;黨組副書記兼紀檢組長毛廷柱。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直接領導下,縣民政局堅持以民為本,執政為民的工作理念,團結和帶領民政幹部職工,牢記黨和人民的囑託,維護基層政治民主權利和人民民眾基本生活為己任,積極創新民政工作思路,團結奮鬥、努力拚搏,為樹立民政良好形象,提高鐘山縣乃至賀州市在廣西、全國的知名度,促進民政事業和民政工作持續、健康、穩定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鐘山縣民政局於2002年、2004年先後榮獲縣、市級“文明單位”稱號;2004年初,被自治區宣傳部、精神文明辦授予 “文明庭院”榮譽稱號;從1994年起,連續六次被自治區評為“雙擁模範縣”榮譽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鐘山縣民政局
  • 屬性:政府機構
  • 地區:鐘山縣
  • 主要職責:上級民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鐘山縣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研究和實施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整遷導全縣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負責全縣性社團及單位所屬和掛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監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活動;研重講戀試究提出有關財務管理辦法;查處非法組織;指導監督全縣社團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督促落實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指導開展軍烈屬優待工作;分配中央、自治區和地方撥給的撫恤事業費並監督使用;晚婆希審核報批全國全區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審核報批退役傷殘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民兵民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等級;審核報批革命烈士稱號;指導光榮院和革命烈士紀念碑園的建設和管理。承擔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擬訂全縣退伍義務兵、復員士官、轉業士官和復員幹部安置計畫和實施方案;擬訂移交縣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計畫及實施方案,檢查落實有關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
(五)組織、協調全縣抗災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核查災情,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區和地方撥給的救災款物並檢查監督使用;組織、指導、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承擔縣抗災救災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牽白宙多船頭擬訂全縣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城鄉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工作。
(七)擬訂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規劃,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八)擬定全縣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本縣村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編繪和審定全縣標準行政區劃圖;承辦本縣村以上行政區劃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規範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組織、協調、指導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制定本縣鄉鎮界線標準樣圖章備戲;負責鄉鎮行政界線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九)負責全縣社會福利事業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社會慈善、社會捐助、民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指導全縣民政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擬訂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兒童收養和殯葬管理髮展規劃,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收養、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制定全縣民政事業財務和統計管理制度;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費預決算、民政資金分配和使用的監管;負責全縣民政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
(十二)會同有關方面推進全縣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接待、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密、後勤服務工作;承擔民政宣傳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指導全縣民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按規定擬訂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拳頸挨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民間組織管理股(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全縣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研究提出財務管理辦法;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研究民辦非去槓海企業單位發展規劃;負責縣直單位所屬和掛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研究提出財務管理辦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三)優撫股(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指導開展軍烈屬優待工作;檢查執行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的撫恤標準;審核退役傷殘軍人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等級;審核報批革命烈士稱號及全國、全區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指導光榮院和烈士紀念碑園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撫恤事業費分配方案並監督使用。承擔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和縣聯席會議復員退伍軍人問題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
貫徹落實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和移交政府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的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督促和落實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生活待遇標準和政治待遇;擬訂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規劃和政策。
(五)救災救濟股(縣抗災救災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全縣救災減災工作政策;承辦救災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承辦災情的核查、統計、上報和發布工作;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因災損毀民房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承辦縣本級生活類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承辦縣抗災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全縣社會救助規範性檔案和具體政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工作;負責五保戶社會救濟工作;與其它部門配合做好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關工作;承擔全縣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六)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區劃地名股)
擬訂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規劃,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村(居)委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擬定全縣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本縣行政村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命名、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編繪和審定全市鄉鎮以上標準行政區劃圖;承辦本縣行政村以上行政區劃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和邊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規範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縣內標準地名圖書資料審定;組織、協調、指導本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制定縣鄉(鎮)界標樣圖;負責鄉鎮間行政界線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七)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
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擬訂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有關政策;指導社會福利機構建設和管理;指導養老服務工作;指導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社會慈善和社會捐助工作;審核報批全縣新辦的福利企業項目,審核、報批、發放全縣福利企業資格證書;審核、申報全縣福利企業減免稅。牽頭指導全縣民政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擬訂殯葬、兒童收養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規劃;組織指導殯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負責經營性公墓的審核報批;承辦涉外兒童收養登記工作;指導收養登記及收養機構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指導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八)計畫財務股
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財務統計管理制度;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費預決算、資金分配和使用監管;管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負責全縣民政統計工作;負責局本級基建項目報批、項目建設資金、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及人員勞動工資的管理;負責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草擬全縣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和民政財務管理制度,監督民政事業費使用;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費預決算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指導局機關和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基建工作,報批基建項目。
(九)婚姻登記處
擬訂婚姻登記管理工作規劃和管理制度;負責辦理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依法辦理轄區內的結婚、離婚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和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推進婚姻登記信息化建設;負責婚姻登記檔案歸檔工作;組織指導婚俗改革。

下屬單位

(1)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負責人:李耀寧
股室職能:擬定城市低保、農村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等工作計畫、方案並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全同有關部門擬定城市低保、農村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等保障標準並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落實;協調在關部門制定與城市低保、農村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等有關的優惠政策方案;編制本地城市低保、農村低保和五保供養等年度資金需求計畫,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各項年終決算;負責城市低保、農村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等各種對象的審核、審批和資金髮放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社區和村委開展各項工作;開展與城市低保、農村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有關的業務培訓;負責城市低保、農村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等檔案和信息網路的管理工作。
(2)鐘山縣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
負責人:廖步亮
股室職能:負責編制全縣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業發展規劃;對全縣境內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救助和管理,保障其基本生活。
(3)鐘山縣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人:莫曉然
組織實施福利彩票發行工作,研究提出年度發行計畫和管理辦法;管理本級福利資金。

現任領導

局長:杜軍

單位地址

鐘山縣城廣場西路
(九)負責全縣社會福利事業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社會慈善、社會捐助、民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指導全縣民政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擬訂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兒童收養和殯葬管理髮展規劃,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收養、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制定全縣民政事業財務和統計管理制度;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費預決算、民政資金分配和使用的監管;負責全縣民政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
(十二)會同有關方面推進全縣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接待、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密、後勤服務工作;承擔民政宣傳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指導全縣民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按規定擬訂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民間組織管理股(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全縣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研究提出財務管理辦法;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研究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規劃;負責縣直單位所屬和掛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研究提出財務管理辦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三)優撫股(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指導開展軍烈屬優待工作;檢查執行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的撫恤標準;審核退役傷殘軍人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等級;審核報批革命烈士稱號及全國、全區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指導光榮院和烈士紀念碑園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撫恤事業費分配方案並監督使用。承擔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和縣聯席會議復員退伍軍人問題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
貫徹落實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和移交政府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的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督促和落實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生活待遇標準和政治待遇;擬訂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規劃和政策。
(五)救災救濟股(縣抗災救災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全縣救災減災工作政策;承辦救災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承辦災情的核查、統計、上報和發布工作;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因災損毀民房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承辦縣本級生活類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承辦縣抗災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全縣社會救助規範性檔案和具體政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工作;負責五保戶社會救濟工作;與其它部門配合做好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關工作;承擔全縣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六)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區劃地名股)
擬訂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規劃,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村(居)委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擬定全縣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本縣行政村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命名、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編繪和審定全市鄉鎮以上標準行政區劃圖;承辦本縣行政村以上行政區劃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和邊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規範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縣內標準地名圖書資料審定;組織、協調、指導本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制定縣鄉(鎮)界標樣圖;負責鄉鎮間行政界線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七)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
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擬訂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有關政策;指導社會福利機構建設和管理;指導養老服務工作;指導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社會慈善和社會捐助工作;審核報批全縣新辦的福利企業項目,審核、報批、發放全縣福利企業資格證書;審核、申報全縣福利企業減免稅。牽頭指導全縣民政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擬訂殯葬、兒童收養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規劃;組織指導殯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負責經營性公墓的審核報批;承辦涉外兒童收養登記工作;指導收養登記及收養機構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指導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八)計畫財務股
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財務統計管理制度;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費預決算、資金分配和使用監管;管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負責全縣民政統計工作;負責局本級基建項目報批、項目建設資金、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及人員勞動工資的管理;負責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草擬全縣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和民政財務管理制度,監督民政事業費使用;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費預決算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指導局機關和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基建工作,報批基建項目。
(九)婚姻登記處
擬訂婚姻登記管理工作規劃和管理制度;負責辦理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依法辦理轄區內的結婚、離婚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和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推進婚姻登記信息化建設;負責婚姻登記檔案歸檔工作;組織指導婚俗改革。

下屬單位

(1)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負責人:李耀寧
股室職能:擬定城市低保、農村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等工作計畫、方案並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全同有關部門擬定城市低保、農村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等保障標準並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落實;協調在關部門制定與城市低保、農村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等有關的優惠政策方案;編制本地城市低保、農村低保和五保供養等年度資金需求計畫,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各項年終決算;負責城市低保、農村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等各種對象的審核、審批和資金髮放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社區和村委開展各項工作;開展與城市低保、農村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有關的業務培訓;負責城市低保、農村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等檔案和信息網路的管理工作。
(2)鐘山縣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
負責人:廖步亮
股室職能:負責編制全縣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業發展規劃;對全縣境內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救助和管理,保障其基本生活。
(3)鐘山縣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人:莫曉然
組織實施福利彩票發行工作,研究提出年度發行計畫和管理辦法;管理本級福利資金。

現任領導

局長:杜軍

單位地址

鐘山縣城廣場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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