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航道管理處為航道暢通提供維護保障,航道養護、航運管理、航道行政管理與執法,航養護規費徵收與稽查相關科研與設計,船舶打撈、船閘管理。
鎮江市航道管理處是副縣級全民事業單位,受鎮江市交通局和江蘇省交通廳航道局的雙重領導,全處現有鎮江市區航道站、江蘇省諫壁船閘管理所兩個直屬單位,並對丹徒、丹陽、句容三個縣(市、區)航道管理站(處)在業務上進行領導,處機關設有8科2室。根據國家、省、市政府有關政策、法規和條例的有關規定,該處的主要職能:
1.參加編制航道發展規劃,擬訂航道技術等級,組織航道建設計畫的實施。
2.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與通航有關的河流的綜合開發與治理。負責處理水資源綜合利用中與航道有關的事宜。
3.對鎮江轄區範圍內航道及航道設施實施建設、管理和養護。
4.審批與通航有關的攔河、跨河、臨河建築物的通航標準和技術要求。
5.負責對船舶過閘費的徵收和使用管理。
6.負責發布內河航道通告。
7.負責航道及航道設施的保護,制止偷盜、破壞航道設施,侵占和損壞航道的行為。
8.對違反航道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