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鎮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573號)和《中共鎮江市委鎮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鎮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鎮發〔2010〕11號),設立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地點:鎮江市
  • 類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職責:擬訂全市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
設立,機構,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設立

和發展規劃;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二)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有關部門和轄市區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三)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四)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監管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
(五)綜合監管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執法情況、安全生產條件及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
(六)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承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七)監督檢查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管理,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八)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
(九)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培訓與考核。
(十)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
(十一)指導協調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7個內設機構(科級建制):
(一)辦公室(掛“行政服務處”牌子)
負責文電、檔案、督辦、保密、財務、後勤、人事管理、資產管理等工作;受理民眾舉報、投訴和來訪工作;負責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的運行管理。綜合管理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事項,負責審批乙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負責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負責煙花爆竹(儲存、批發)企業經營許可證審查。負責其他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查、審核和上報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掛“宣傳教育處”牌子)
起草全市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承擔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聽證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協助做好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及註冊管理工作。綜合管理企業安全標準化、創建安全誠信企業和安全生產評先評優工作。
(三)規劃科技處(掛“應急救援辦公室”牌子)
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化建設、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承擔規定許可權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監管相關中介機構、安全評價和安全標誌;指導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發證工作。擬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規程、標準,指導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承擔應急值守、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專項整治工作。提出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綜合管理安全生產、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和發布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
(四)工礦企業監督管理處
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燃氣、冶金(含有色)、船舶、發電、電子、醫藥(非危化)、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三同時”情況;承擔職責範圍內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綜合監督管理處
依法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實施監管,協助做好煙花爆竹經營(儲存、批發)安全準入管理,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相關工程安全評價的審查備案,監督檢查其“三同時”情況。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及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指導協調相關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專項治理工作;指導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六)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處
綜合監管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負責危險化學品單位有關從業人員的培訓與資格考核;負責第二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經營備案工作;負責第二、三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生產備案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督檢查;組織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行業內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七)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處
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查處職業危害的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管理工作;承擔勞動保護用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另按規定設立紀檢監察機構。

編制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0名(含派駐單列的紀檢監察編制)。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處長(主任)17名,其中正處長(主任)7名,副處長(副主任)10名。另核監察室主任職數1名。

現任領導

局長:徐志剛。

其他事項

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安監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市衛生局負責起草職業衛生規範性檔案,擬訂職業衛生地方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市安監局和市衛生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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