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地方志辦公室

鎮江市地方志辦公室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鎮江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1〕138號)和《中共鎮江市委、鎮江市人民政府關於鎮江市市級黨政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鎮發〔2001〕34號),不再保留市委黨史工作辦公室、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重新組建市史志辦公室,對外保留“市委黨史工作辦公室”的牌子,為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直屬事業機構,正處級建制,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共同管理,以市委辦公室管理為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江市地方志辦公室
  • 地點:鎮江市
  • 適用地區:鎮江市
  • 性質:政府機關
鎮江市地方志辦公室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中共黨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訂全市中共地方黨史、地方志工作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纂和出版中共鎮江地方黨史、鎮江市志和鎮江年鑑,編輯出版有關史志書籍、地情資料和刊物。
(三)對轄市(區)、市直各部門史志年鑑編纂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審稿驗收工作。
(四)徵集、收藏、整理保管黨史和地情資料,組織整理舊志。
(五)參與組織全市重大紀念活動,運用史志資料和研究成果,面向社會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六)參與重要革命遺蹟和紀念地的調查、認定、預審、建標立碑、宣傳利用工作。
(七)組織開展史志年鑑理論研究,管理和指導市中共黨史學會、方誌年鑑學會和市新四軍暨茅山抗日根據地研究會,評審史志科研成果。
(八)承擔市委、市政府下達的有關任務,完成上級黨史、地方志部門交辦的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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