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安象園茶,陝西省鎮安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鎮安象園茶多選用清明前後一芽二葉為原料,外形美觀,嫩綠光潤,肉厚而鮮,香氣清幽。沖泡後,湯色新綠,清澈明亮,葉底柔嫩,栗香味濃,回甘持久,耐沖泡。
2015年11月0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鎮安象園茶”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安象園茶
- 產地名稱:陝西省鎮安縣
- 品質特點:嫩綠光潤,肉厚而鮮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公告第2314號
- 批准日期:2015年11月05日
產品特點,產地環境,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地圖信息,
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特徵:鎮安象園茶多選用清明前後一芽二葉為原料,外形美觀,嫩綠光潤,肉厚而鮮,香氣清幽。沖泡後,湯色新綠,清澈明亮,葉底柔嫩,栗香味濃,回甘持久,耐沖泡。
產地環境
鎮安縣位於秦嶺東段南麓, 位於北緯33.8'~33.48"57',東經108 34"35'~109 36"51',南北氣溫0℃分界線和800毫米降水線上,屬北涼亞熱帶向暖溫帶過渡地段,半濕潤氣候,年均日照1706.1小時,年平均降雨量804.8毫米,無霜期206天,為典型山區縣,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稱。保護區域內山、河、溝相間,山大林深,坡陡林茂,雲霧繚繞,森林覆蓋率67%;土壤多為中至微酸性黃棕砂壤土,腐殖質含量高,富含硒、鋅等微量元素;茶園錯落在溝坡山間,遠離城鎮及交通要道,隔離條件好;日照足、濕度大、降水豐、海拔高、土質佳等自然因素造就了鎮安象園茶獨特的品質。
歷史淵源
鎮安象園茶因產自鎮安縣象園溝而得名。
《鎮安縣誌》記載,清順治元年,安徽和州彭城鎮人劉正民,遷來鎮安象園溝,帶來茶種,當年播種,長勢喜人,幾年後形成茶園,增至十五餘畝,名氣方盛。劉氏歿,茶技失傳,茶田荒廢。
民國十六年(1927年),紫陽茶販彭傳清路過象園,被這裡優越的茶葉適生環境所吸引,遷來象園定居,指點興茶之道、制茶之法,後逐步形成特色產業,鎮安象園茶從此興起。
20世紀七八十年代,鎮安縣引進的茗山131、烏牛早等,是鎮安象園茶主栽品種。
生產情況
截至2015年,鎮安象園茶總生產面積8.1萬畝,年產量356噸。
產品榮譽
2015年11月0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鎮安象園茶”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鎮安縣所轄達仁鎮、柴坪鎮、東川鎮、木王鎮、廟溝鎮、雲蓋寺鎮、永樂鎮等7個鎮26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09°06′15″~109°36′55″,北緯33°08′35″~33°42′25″。
質量技術要求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5-03-1778。
安全要求
鎮安象園茶生產中執行無公害生產技術規程。
特定生產方式
1.坡地種植,茶栗相間:鎮安全境山高坡陡,少有平地。經多年實踐,茶農充分利用每一寸適宜茶葉生長的土地,茶園可大可小,90%茶園處在海拔800米以上、坡度45°以上的高山,開墾深度50厘米以上。茶園中不適宜栽茶的地塊、防風帶、隔離帶均栽植板栗,林中有茶、茶中有樹、林茶相間、相得宜彰。
2.茶園雜草,只割不除:每年對茶園雜草進行兩次割剪,時間節點分別卡在春末夏初和秋冬之交,以避免雜草長勢過旺和結籽。技術要點為距離地面2cm左右部位割除地上部分,以防傷及根部,割除部分直接留在園中,這樣做一方面可以預防水土流失,一方面可以培肥地力。
3.粗放管理,自然生長:a.不用藥。鎮安象園茶生產區域多處深山,隔離條件好,加之春季回溫慢,病蟲害少發,生產過程中不使用農藥;偶有蟲害發生,採用人工摘除驅蟲。b.不施肥。茶樹為多年生植物,生長較緩慢,加之鎮安象園茶只採春茶,消耗地力較少,茶區土壤有機質豐富,栗樹落葉及雜草還田已基本滿足養分需求。c.不灌溉。生產區域內自然降雨已能滿足茶葉生長需要,茶園用水無需人工灌溉。
4.“先炒後烘,兩炒兩烘”加工工藝:鎮安象園茶在生產過程中採用“先炒後烘,兩炒兩烘”的加工工藝,以此提高香氣。一炒:手工殺青,鍋溫達180℃時投鮮葉,色澤變暗黃綠色,葉質變軟,折梗不斷,有栗清香味為宜,取出晾至常溫。二炒:殺青葉投入理條機,成條索扁平形後出機晾至常溫。一烘:烘乾機烘乾,輕翻防止破壞形狀,至含水量15%時取出晾至常溫。二烘:將常溫的茶葉回機提香,至含水量5-6%取出(即以手揉葉能成碎末)。
專用標誌使用
1.鎮安象園茶的生產經營者在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前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請書、生產經營者資質證明、生產經營計畫和相應質量控制措施、規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書面承諾以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檔案和材料。
2.經審核符合標誌使用條件的,鎮安象園茶農產品地理標誌證書持有人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標誌使用申請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標誌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責任義務。
3.鎮安象園茶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生效後,標誌使用人方可在農產品或農產品包裝物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並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活動。
4.鎮安象園茶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要建立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如實記載地理標誌使用情況,並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
5.鎮安象園茶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需保存五年,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不得超範圍使用經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地圖信息
地址:嶺南路與迎賓路交叉口東1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