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安縣經濟貿易局

鎮安縣經濟貿易局

根據《中共鎮安縣委辦公室 鎮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鎮辦發〔2010〕5號),設立縣經濟貿易局(中小企業促進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安縣經濟貿易局
  • 負責:經濟與貿易事業
  • 性質:事業單位
  • 位置鎮安縣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劃出的職責
1、將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職責劃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將原縣經濟貿易局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組織重要物資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有關石化、電力等能源行業管理職責劃給縣發展改革局。
(二)劃入和加強的職責
1、將原縣鄉鎮企業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局、中小企業促進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經濟貿易局。
2、將原縣計畫發展局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劃入縣經濟貿易局。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定全縣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核規劃內和審批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及技改投資項目;貫徹國家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3、加強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促進工業由大變強,加快推進全縣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鎮安縣經濟貿易局主要職責:
(一)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全縣工業企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二)貫徹落實中省市有關工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全縣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貫徹落實有關發展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提出全縣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的意見和措施。
(四)指導促進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工作;促進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競爭力。
(五)負責指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工作,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減輕中小企業負擔;建立企業維權機制,維護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承擔中小企業人才培訓、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職業經理人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減輕企業負擔縣際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六)貫徹落實國家有關信息化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和套用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七)指導全縣信息行業管理工作,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承擔全縣信息系統集成和信息系統監理的管理職能;審核各部門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
(八)協助省、市上級工信部門對在鎮安的無線電、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的運行和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督與服務,協調縣內電信資源分配,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九)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商貿流通業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全縣內外貿易、對外投資、對外經濟合作的相關政策措施。
(十)負責推進全縣商貿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流通企業改革和發展,提出促進商貿流通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一)制定全縣商貿物流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引導市場體系建設資金投向的政策規定;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發展。
(十二)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全縣商務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我縣畜禽定點屠宰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全縣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十四)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科技創新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科學成果轉化,發展新興產業;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技術、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五)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循環經濟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企業和信息產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參與擬定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建議。
(十六)監測分析全縣工業、信息化、商貿流通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工業和信息化、商貿流通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指導企業轉變發展方式,提高運行質量;負責工業、商務應急管理,指導產業安全工作。
(十七)負責提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商貿流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市、縣規定的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工業、信息化、商貿流通固定資產項目及技改項目。
(十八)負責財政扶持中小企業資金的審核、核准和上報工作。
(十九)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工業、信息產業招投標工作的政策規定,擬定全縣工業和信息產業投資項目招投標工作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產業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二十)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法規,組織擬定全縣有色、黃金、化工、醫藥、煤運、裝飾、建材等行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室內裝飾和包裝行業行管理。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鎮安縣經濟貿易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鎮安縣經濟貿易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制定機關學習、工作和生活制度並督促檢查;負責重要會議籌辦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公務接待工作;負責本單位檔案規範性和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擬定機關年度工作計畫和年度工作總結;負責機關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機關後勤、財務和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單位黨務、紀檢監察、工會、婦聯、共青團的日常業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勞動工資和保險福利等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安全、衛生、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對外發布新聞信息。
(二)鎮安縣經濟貿易局運行監測股
負責全縣工業、中小企業運行監測,負責經濟數據統計、整理、分析,編制和發布經濟運行監控報表;分析和預測工業經濟、非公經濟運行態勢。提出年度全縣經濟調控目標的措施和建議,並組織實施,跟蹤調控目標和執行情況;及時準確掌握重點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掌握工業經濟發展的動態趨勢;對存在的困難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建議和措施;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分析和研究巨觀經濟形勢和市場變化情況,對經濟運行中的政策導向、資金和資源配置情況進行分析並提出建議指導工業企業經營管理。評估因巨觀經濟形勢變化、政策調控、突發重大事件等因素對經濟的影響,並及時提出應對調控建議和措施,負責擬定工業企業、非公有制發展目標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考核。
(三)鎮安縣經濟貿易局發展與規劃股
推進企業改制、重組工作;推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落實;指導中小企業最佳化產業結構;參與推進中小企業重點項目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中、省、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鄉鎮企業扶持資金項目審核、申報工作,監督檢查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組織研究工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定全縣工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定和修訂全縣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內容;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負責工業類項目、國家鼓勵類產業和產品的備案、審核和建設。
(四)鎮安縣經濟貿易局科技信息股
組織實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國家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工作;組織實施有關中、省、市工業科技重大項目,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負責縣級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的規劃、指導和認證;負責管理全縣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研究開發、推廣套用和鑑定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科技重大項目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名牌戰略,培育和扶持名牌產品;負責落實中、省、市有關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促進清潔生產及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研究擬定全縣企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廢舊物資再利用和發展新能源的對策和建議,組織協調相關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電子商務、社會公共服務領域信息化、企業信息化、農業信息化等領域信息化的發展;指導信息技術推廣套用;協調通信產業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協助省、市工信部門對在鎮安的無線電、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的運行和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督與服務;協調解決全縣信息化建設和套用中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全縣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設。
(五)鎮安縣經濟貿易局中小企業股
貫徹執行有關發展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和措施;組織指導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企業維權投訴和減負工作;負責提出全縣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的意見和措施;負責指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指導中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減輕中小企業負擔;承擔非公經濟發展聯席辦公室工作;承擔減輕企業負擔縣際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中小企業人才培訓、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職業經理人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和工程技術人員考核管理工作
(六)鎮安縣經濟貿易局行業管理股(加掛法制辦公室牌子)
負責有色、黃金、化工、建材、裝飾、食品、醫藥等行業及行業協會管理工作,協調行業關係和發展中重大問題;參與行業規劃編制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工業經濟生產運行保障要素的綜合協調工作;承擔裝飾、煤運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部門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產業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七)鎮安縣經濟貿易局商貿流通股
制定全縣商業物流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市場體系標準化建設;指導全縣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商品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監測市場運行和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工作;研究市場運行和調控方案,組織和協調解決市場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推進全縣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組織打擊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承擔酒類流通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直銷、租賃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推動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社區商業發展和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指導全縣商貿企業改制相關事宜,提出促進商貿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國家、省和市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有關流通領域重點投資項目的組織實施;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對二手車、報廢車、汽車流通、舊貨流通等行業進行監管;負責我縣重要商品的儲備管理工作;承擔我縣畜禽定點屠宰的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商務應急工作,保障重要商品市場供應;承擔全縣餐飲業、住宿業、洗染美髮業和會展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參與全縣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
(八)鎮安縣經濟貿易局安全生產股
指導工業、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抓好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工業、商貿業應急管理和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縣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鎮安縣經濟貿易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工勤編制2名,總計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非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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