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鎮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鎮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為鎮原縣人民政府工作機構,負責依法開展轄區內各類市場經營主體的登記註冊、監督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 性質:政府部門
職能職責,機構設定,

職能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轄區內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及行政執法工作。
2、負責依法開展轄區內各類市場經營主體的登記註冊、監督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依法查處各類市場經濟違法行為。
4、負責依法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開展消費維權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承擔依法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責任。
5、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直銷生產經營活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行為。
6、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經營活動;依法指導和監督管理廣告活動。
7、負責依法實施契約管理、服務工作,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8、負責依法實施商標註冊、使用的管理、服務工作,查處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負責商標、標誌的推薦、保護工作。
9、負責指導轄區內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協會工作。
10、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鎮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內設辦公室、法規與市場規範管理股、註冊登記股、消費者權益保護股、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企業信用信息監管股6個股(室)和經濟檢查大隊1個直屬機構及城關、屯字、孟壩、平泉、三岔、太平、臨涇、上肖、新城、廟渠10個基層工商所。
縣編委共核定局機關編制36個,其中公務員編制26個,機關工勤編制1個,事業編制5個;核定經濟檢查大隊行政編制6名;核定基層工商所編制90名,其中公務員編制82個,機關工勤編制3個,事業編制5個。全縣工商系統現實有幹部職工117人,其中公務員102人,參照管理工作人員10人,機關工勤人員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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