鎧裝工藝操作規範

《鎧裝工藝操作規範》是2018年02月28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鎧裝工藝操作規範
  • 標準編號:T/GDWCA 0018—2018
  • 發布日期:2018年01月31日
  • 實施日期:2018年02月28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王河、劉濤、姚志慧、隋艷芳、方世穎、劉永強、沈鵬坤、許征、胡潤逸、唐耀衛。

起草單位

東莞市電線電纜行業協會、廣東省電線電纜行業協會、廣東省東莞市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東莞市晟鍅實業有限公司、東莞碩達電子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東莞市永晟電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益達實業有限公司、廣東亨通光電科技公司、東莞市民興電纜有限公司、東莞日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鎧裝工藝的準備工作、注意事項、作業程式和記錄。 本標準適用於電線生產過程中,把鋼帶或鋼絲裝在電線電纜的內襯層與外被層之間的工藝。 本標準涉及到鎧裝鋼絲時,請參閱編織工藝規範(鋼絲選用參考附錄B)。

主要內容

注意事項
1.對每盤下機後的鎧裝纜芯應認真填寫流程卡及各類報表,以確保半制品流轉質量。
2.對每盤鎧裝纜芯下車後,應再次核實是否符合要求,並按指定地點擺放。
3.如遇交接班,應將本班運行情況和未完成情況如實移交下班接班人。
4.鎧裝層的最大間隙不應超過鋼頻寬度50%。上下兩層鋼帶打蓋應不少於鋼頻寬度的25%。
5.若經工藝調節無法達到製造要求,可以依據附錄A中參數,進行調試。
6.應按工藝規定掛好繞包和鎧裝檔位,選擇適當的牽引速度,以及合適的收線盤、模具等。
7.鋼帶復繞應緊密,在復繞過程中應剔除有夾層、毛刺、砂孔、鏽蝕缺陷的鋼帶。
8.低速啟動設備,運行一定長度,停車後檢查繞包、鎧裝參數等。同時對設備的運行情況再作一檢查,以確定完好。確認符合要求後再正常開車運行。
9.在運行過程中,不得私自離崗,應巡迴檢查鎧裝外徑、外觀等並按半成品檢驗規範要求記錄。
10.鎧裝外徑應經常進行測量,並在工藝控制範圍內(±2 mm)。
11.鎧裝過程中鋼帶允許接頭,接頭要平整、牢固,接頭的邊緣部分不得有毛刺、尖角翹起等現象。
12.線的節距應與纜芯尺寸和收線速度相適應,嚴禁嚴重的交叉排列。線盤不能裝得過滿,一般應低於盤邊(50~100)mm為宜。卸盤時,應注意防止碰傷線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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