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林浩特新生兒出生登記指南

辦理嬰兒出生登記,需嬰兒父親或母親的身份證和戶口簿。

1、辦理嬰兒出生登記,應持下列證明、證件:
(1)嬰兒父親或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3)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準予入戶證明》。
時限:當場辦理。
2、辦理收養棄嬰和孤兒的,應持下列證明、證件:
(1)收養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持市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及相關證明材料;
(3)填寫《落戶審批表》,經居住地派出所調查核實後,由市公安局審批後辦理。
時限:七個工作日內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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