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山區衛生局

訂並組織實施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和初級衛生保健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和計畫生育技術的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錫山區衛生局
  • 地區:錫山區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機構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主要職能

區衛生局、區衛生局黨委的工作職責是:
(一)起草衛生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訂並實施本區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的總體規劃和目標,制訂技術規範、衛生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統籌規劃、協調本區衛生資源配置,制訂並實施本區區域衛生規劃、社區衛生服務發展指導意見和服務標準。
(三)負責傳染病防治和發布監測傳染病名錄;監督管理食品、勞動、環境、放射、學校的衛生;組織制訂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
(五)醫療衛生全行業管理。管理醫療機構,制訂醫務人員執業管理的實施細則、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監督實施。
(六)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質量,動員組織公民無償獻血。
(七)擬訂實施本區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醫學科技成果鑑定和推廣套用工作。
(八)制訂並實施本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貫徹執行國家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負責衛生技術人才引進工作。
(九)組織協調本區與世界衛生組織及其他醫學衛生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及衛生援外工作。
(十)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創新與合作。
(十一)承擔愛國衛生運動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大連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管理大連地區各部門有關幹部的醫療工作。
(十二)組織調度全市的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預防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負責醫療急救體系的建設及組織全市重大搶救。
(十三)負責對醫療機構大型醫療設備的配置、套用質量監管;負責醫療機構製劑、藥品的具體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監督醫療機構對藥品的集中採購。
(十四)研究擬訂建立健全衛生事業的補償機制,拓寬籌資渠道等衛生體制改革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醫療服務價格。
(十五)制訂基本醫療的服務項目、標準,參與基本醫療費用的管理。
(十六)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黨政辦: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督促局機關黨務、政務工作;擬訂衛生工作重大政策,提出重要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計畫,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管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行政事務,新聞宣傳審核、信息、信訪工作;牽頭負責人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會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信息化工作;負責檢查、指導基層單位的安全保衛、消防工作。負責提出衛生立法規則、地方性衛生法規、規章和行政管理規定,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和對衛生執法的監督、指導,承辦衛生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和重大衛生處罰案件的聽政等工作。
醫政科: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醫療技術、重點專科發展規劃、醫療管理制度、技術操作規程和醫療質量標準;負責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臨床用血質量;組織徵兵體檢和病殘體檢;協助做好重大突發性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醫療救護;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醫療機構的中醫工作。擬訂全區衛生人才培養、專科建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新技術、新項目的申報、引進和推廣套用,負責衛生統計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婦幼衛生保健規劃,指導全區婦女保健、兒童保健業務,監督母嬰轉向技術的實施;負責全區企事業單女職工保健工作的管理。 負責全區醫療衛生單位的藥品、醫用生物製品和醫療儀器設備等使用的監督管理;參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改革,研究制定全區無償獻血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人事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局組織工作計畫、指導、督促基層單位黨組織加強自身建設,負責對基層衛生單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考察、備案和幹部培訓工作,指導、監督基層單位黨組織做好換界選舉工作,負責黨員管理和發展工作。組織擬訂衛生熱才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指導全區衛生人事、分配指導改革;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區衛生機構編制標準、衛生人員工資津貼政策及實施方案;負責幹部和工人的錄用、調配工作,負責轉復軍人員的政策性安置和畢業生就業工作;承辦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職稱工作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等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基層衛生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用工、考核、獎懲、工資福利、退休退職、出國政審初申和專家選拔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區衛生系統的年度考核及表彰工作;負責人事監察、知識分子工作;老幹部工作和退管會工作等。負責全區衛生系統在職幹部、工人和離退休等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計財科:研究制定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編制全區衛生事業經費預算、決算,實施衛生財務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協調和指導監督醫療衛生收費管理;負責衛生基本建設及管理;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管理;負責局機關預算內、外經費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衛生產業管理;組織實施和監督檢察基層衛生單位內部審計等工作;參與大型醫療儀器設定的審核和監督管理。
衛生防疫科:研究擬訂全區傳染病、慢性非傳染病、血吸蟲病、地方病、寄生蟲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止規劃和措施,並監督管理;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組織力量對全區重大突發疫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蔓延;監督管理全區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和學校衛生;負責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工作;負責食品、化妝品的質量管理和認證工作研究擬訂全區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的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研究基層衛生服務體系的改革,指導農村基層衛生組織的建設;負責健康教育管理工作。
紅十字會:負責紅十字會工作綜合協調、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來信來訪等工作;起草我區紅使字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性檔案;各類視察、慰問及較大型活動的組織工作;交流與合作的接待、安排和洽商事宜;專項事業和經濟實體的巨觀管理和協調。負責宣傳、檢查、督促、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標誌使用辦法》的實施;負責組織建設和發展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宣傳活動,傳播人道法、培訓會員和紅十字會幹部;組織紅十字青少年活動;監督指導下級紅十字會組織做好會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對台事務;轉信及尋親工作;組織舉辦夏令營;開展紅十字志願服務工作等。對中國和國際紅十字運動及我區紅十字活動的開展情況進行宣傳、報導及資料的收集、編寫、整理。負責備災、救災工作;負責開展經常性的民眾性初級衛生救護培訓和現場急救工作,指導和協助下級紅十字會組織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建設紅十字會自救互救網路;負責救災骨幹的培訓,在災害和突發事件中組織開展救護和救助,負責災情調查和通報,向社會呼籲,向上級紅十字會反映,爭取援助;依法接收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負責救災、救助工作的組織實施、款物採購與發放、賑濟財務的管理與內部審計;組織發動社會募捐,負責紅十字會捐助箱的設定和管理;推動無償獻血,開展非血緣關係骨髓移植以及捐獻遺體、器官的組織旋床、動員、聯絡及管理工作。
愛衛辦:擬訂全區愛國衛生工作的發展規範及年度計畫;統籌協調愛衛委各成員部門工作職責的落實;負責開展社會性公共衛生的檢察、監督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和指導創建衛生鎮,村和農村改水、改廁工作;負責健康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除“四害”工作。
醫學會:開展醫藥科技學術交流,傳播新的醫藥成果,密切學科間和學術團體間的橫向聯繫與協作;大力普及醫藥衛生知識,弘揚科學精神,提高人民民眾的醫藥衛生知識水平,增強自我保健能力;開展繼續醫學教育,不斷提高會員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跟上醫學科學的發展;開展醫藥衛生科學技術的諮詢活動,大力推動醫學科研成果的轉化和套用;開展醫藥科學技術決策論證,提出醫藥衛生科技工作方面的建議;承辦政府及有關部門委託的工作任務;發現、推薦和培養優秀醫藥科技人才。發現、推薦、獎勵優秀醫學科技成果,學術論文和科普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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