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來由,“錨族”未必能定錨,資深參議員矛頭對準中國,成為媒體熱門話題,奪資源還是貢獻經濟,修憲廢除“出生公民權”,中介公司催促客戶,得到美國福利,赴美生子,2010年年度新詞語,
名字來由
在美國出生、來自非法移民家庭的小孩,被戲稱為“錨族(Anchor)”孩子,意思是他們的父母就像一條船,而這些在美國生下的孩子就好比父母在美國拋下的一個鐵錨,無論父母漂在哪裡,最終都能夠通過這個鐵錨到美國。那些熱衷於赴美生子的外國夫婦被形象的稱為“錨族”,他們就像航行在海洋中的輪船,穿越大洋,把錨拋到美國去,不管以後船漂到哪裡,孩子都是美國公民。他們認為,赴美生子是一項回報率超高的投資行動,單是高等教育和移民兩部分就能省下百萬人民幣。相比之下,這種方式遠遠強於現在常用的技術移民和投資移民。
“錨族”未必能定錨
根據美國1868年憲法第14條修正案:“所有在美國出生或在美國歸化,並受美國司法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執行任何削弱美國公民權利或豁免權的法律。”這是美國實行“出生公民權”的法律依據。
2005年以來,美國保守派議員每年都會聯合署名向國會提出議案,要求限制甚至廢除“出生公民權”。但是限制或廢除出生公民權勢必要修改憲法,這需要高昂的政治資本和代價。許多議案沒有正式討論就胎死腹中。
如今,美國月子中心的興盛恰好遇上了美國的反移民潮。反移民人士認為自動公民權製造了“錨族”孩子,鑽的是一個過時的法律漏洞——第14條修正案。
德克薩斯州共和黨州議員LeoBerman最近向州議會提出一項議案,要求廢除非法移民子女的出生公民權。他說:“第14條修正案絕不適用於非法進入美國的外國人,也不適用於合法進入美國的外國人,包括外國要員和外交官的子女。”他認為,用第14條修正案作為出生在美國的孩子自動成為美國公民理由,是對第14條修正案的曲解。
喬治亞州的共和黨眾議員NathanDeal牽頭提出一個新的法案——《2009出生權公民身份法案》。該法案要求,在美國出生的兒童,父母至少有一人是美國公民、合法居民或在美國軍隊服役,才能自動成為美國公民。
一些華人較多的州,比如馬里蘭州、紐約州的政客們則對保守派提出的取消非法移民的子女美國國籍表示反對。馬里蘭州眾議院代表TomHucker表示,取消非法移民的子女美國國籍的法案不合理。馬里蘭州給予所有在馬里蘭州出生的嬰兒合法的美國公民身份的政策不會改變。
支持“出生公民權”的人士認為,因父母的身份而加諸第二代的與身俱來的不平等是奴隸制時代的做法。平等的出生權是人權的基本內容。按照《2009出生權公民身份法案》,“錨族”孩子還沒有出生,就已經被剝奪了平等出生權,這是美國人權的大倒退。這將會給美國製造一大批無合法身份的“現代奴隸”,把美國推回到1868年憲法第14條修正案通過前的狀態。
越來越多的人去美國生“錨族”孩子,但恐怕將來很難如願定錨。
資深參議員矛頭對準中國
富人旅遊生子
“出生公民權”爭議由來已久,主要是人們對憲法修正案第14條的解讀不同。每到選舉年或者移民改革辯論開始時,這個問題總會被提出。近期,美國國會共和黨人頻頻拿“出生公民權”做文章,稱這種權利是對非法移民的一種獎勵。率先對此發難的資深參議員格雷厄姆日前在接受CNN採訪時,除了把矛頭對準非法移民外,也瞄準持旅遊簽證來美生子的外國人,並特別點名中國。
格雷厄姆說:“中國和世界其他地方的富人拿著旅遊簽證來美國度假村,在度假村生孩子,度假村裡有醫院,生完具有美國公民身份的孩子,轉身就回中國去了。”他說:“我不認為這是我們想要給予公民的方式。公民身份必須去爭取,必須受到尊重。那就是我試圖要做的事情。”格雷厄姆還表示,他準備提出修憲案,修改已經“過時”的“出生公民權”定義。參院共和黨領袖麥克康奈爾也表示,他已經注意到了近日媒體報導的“生子旅遊”,一些國家有專門的公司為謀求赴美生子的孕婦提供一攬子服務。此外,包括重量級參議員麥凱恩在內的幾位參議員都表示支持對“出生公民權”進行重新評估。
“出生公民權”之爭也蔓延到了眾議院。眾議院少數黨領袖約翰·博伊納在接受NBC訪談時,也稱“出生公民權”鼓勵非法移民。他說:“我確實認為是加強邊境安全和執法,並且允許對第14條修正案討論繼續進行的時候了。我們國家的特定地區,尤其是學校和醫院正被非法移民侵占,許多人來這裡就是想讓他們的孩子成為美國公民。”
“觀光孕婦”
成為媒體熱門話題
利用旅遊簽證赴美生子的孕婦被稱為“觀光孕婦”。當美國政界人物在“出生公民權”存廢之爭中特別提出“觀光孕婦”現象之後,美國各大主流媒體均將此列為熱門討論話題。《華盛頓郵報》日前刊登長篇文章,描述了一家位於上海的經營赴美生子業務的中介公司的運作情況。一對中國台灣夫婦在四年前順利在美國生下孩子,然後創辦了這家公司。五年以來該公司已經將500到600名中國孕婦成功送往美國。公司客戶40%來自上海,30%來自北京,其他的來自廣州、台灣等中國其他地區。
美國NBC電視台也專門探討“觀光孕婦”“生了就走”的做法。不過該報導也指出,並沒有證據表明是出生自動獲得公民權“吸引”非法移民來到美國。皮尤研究中心負責相關調查的人口統計學家傑弗瑞·帕賽爾說,如果把孩子生在美國是非法移民湧入美國的主要動力,那么他們當中的大多數應該是女性。而實際統計數字顯示,來自墨西哥的非法移民中超過60%是男性。
奪資源還是貢獻經濟
對於這些想方設法把孩子生在美國的“觀光孕婦”,美國民眾持怎樣的看法?在華盛頓一家金融機構工作的克里斯·克勞博對記者說,僅在美國旅遊幾個月就生下擁有美國國籍的孩子,這對那些經正常渠道靠自身努力獲得美國國籍的人士是不公平的,“他們要填寫那么多表格,履行那么冗雜的官僚程式,通過各種考試和考察,慢慢融入美國文化,才能最終歸化為美國公民。這個過程至少需要五年,有些來自中國、印度、墨西哥的移民甚至要等待幾十年。可是那些年輕的孕婦們呢?只需要憑著旅遊簽證來到美國,把孩子生在美國醫院,拿到出生證明,孩子立刻就是美國公民了,不需要任何等待和歸化的過程。”他同時認為,這些沒有為美國社會做過貢獻的人不應該享受到美國有限的福利資源。
“到底有多少孕婦願意在懷孕八個月的時候坐十幾個小時的飛機拿著旅遊簽證來到美國,就為了在這裡生下孩子?肯定有人選擇這樣做,但決不足以動搖憲法的公民權基石。”愛爾蘭裔的美國大學生傑西卡·波特與克勞博的看法不同,她認為所有出生在美國的嬰兒都應該平等地獲得公民權,“如果廢除‘出生公民權’,我們肯定會又製造出龐大的官僚機構來判斷每個新生兒的父母是不是合法移民,那更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芝加哥論壇報》專欄作家查普曼曾撰文反問說,反移民人士指責非法移民來美生子占用美國資源,給美國社會增加負擔,但外國旅遊者來美生子,既不留在美國,又給美國帶來經濟利益,何樂而不為?
修憲廢除“出生公民權”
幾乎不可能
雖然“出生公民權”存廢之爭已經在美國被炒得沸沸揚揚,但基本上所有接受記者採訪的人士都認為,在目前的情況下廢除“出生公民權”幾乎不可能。加州知名華人移民律師梁勇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美國修憲的門檻相當高,要修憲必須得到三分之二國會兩院議員的同意,而且得到四分之三州的批准。作為少數黨的共和黨人在國會推動這項修憲案,成功的可能性幾乎為零。他認為,共和黨人推動這項動議,也並不期望真正能夠實現,而是試圖通過取悅保守派選民,在中期選舉中謀取政治利益。近年來多次民調顯示,廢除“出生公民權”的支持者和反對者一直旗鼓相當,顯示爭議不可能在短期分出高下。
白宮法律顧問、原美國首席檢察官阿爾韋托·岡薩雷斯在《華盛頓郵報》上撰文說,他不支持廢除賦予“出生公民權”的憲法修正案第14條。“由於大多數非法移民進入美國是為了養家餬口,因此修訂憲法並不能解決移民危機。人們還是會繼續穿越國境以追求更好的生活,並不在乎是否能成為美國公民。”
美國總統歐巴馬和負責移民與國籍相關法律執法的國土安全部部長珍妮·納波利塔諾也都反對修憲。納波利塔諾說,她驚訝於移民辯論的本末倒置,議員不願修訂執行移民政策的移民法,反而要大費周章修憲,這根本是不對的。她呼籲議員們務實地修訂移民法。白宮發言人吉布斯則說,他與歐巴馬總統討論過這個問題,總統與納波利塔諾的看法一致。
中介公司催促客戶
抓緊時間生“美國寶寶”
大洋彼案的修憲之爭已經在中國的赴美產子行業引起連鎖反應,使有心“赴美生子”的準父母們的前景平添了幾分未知。記者發現不少中介機構都在催促客戶抓緊時間生“美國寶寶”。位於北京的一家中介機構負責人就表達了自己的擔憂,“觀光孕婦一年比一年多,修改法案的提議呼聲不斷,雖然目前不會改變,可還能堅持多久?”
據記者從幾家赴美生子中介機構了解到的情況,各個公司收取的赴美生子的費用不盡相同,但“套餐”價格大都在十萬人民幣上下浮動。孕婦在產前兩三個月抵達美國後,圍繞“赴美生子”產業鏈上的各個服務商,會為孕產婦提供住宿、餐飲、接送產檢、入院、陪護、辦理出生手續、申請美國國籍等一條龍服務。生產約一個月之後,產婦帶著持美國護照的寶寶回到中國。
供中國產婦在美國坐月子的各式月子中心主要坐落在華人聚集的加州洛杉磯,此外在紐約等地也有分布。有些中國孕產婦最常光顧的醫院,醫生護士超過一半都是華裔。在過去的十幾年裡,這些月子中心最主要的客戶是來自中國台灣和當地的華裔孕產婦,但近兩年來自中國內地的客戶增長非常迅猛。一家位於上海的赴美生子中介機構人士對記者介紹說,自從2008年美國放開中國公民旅遊之後,該公司客戶數量一直在增長,特別是最近一段時間媒體密集報導“赴美產子”之後,公司業務量更是直線上升,平均每月送幾十名中國孕婦去美國。另一家北京公司負責人則對記者說,如果目前去美國待產,與該公司合作的月子中心裡的北京孕婦就有七八名。
得到美國福利
為何並不容易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觀光孕婦”所生的“美國寶寶”並非很容易就能享受美國公民的待遇。
絕大多數的“錨族”家庭的規劃是在孩子滿月後即帶回中國國內並在國內接受初等和中等教育,將來送孩子去美國接受高等教育,滿21歲後為父母申請美國綠卡。梁勇律師提醒說,美國的各項福利雖然完善,但即使是美國公民,卻並未在美國工作,在美國沒有報稅證明,能夠享受的福利也是有限的。法律規定年滿21歲的美國公民可以按照“依親”政策為父母申請綠卡,但也需要提供報稅證明、經濟能力擔保證明等,並非如想像中簡單。而且在當前美國反移民的氛圍下,“依親”政策在21年後是否會有變化還是個未知數。
有網友也總結了赴美產子需要承受並經歷的困難。例如要去美國,孕婦首先要經歷大約15個小時的長途旅行;由於沒有美國醫保,要承受高昂的醫療費用;此外還要躲避移民局追查。更為重要的是,突然轉換生活環境,對孕婦和孩子都非常不利。
赴美生子
存在哪些法律風險?
對於赴美生子的中國孕婦來說,其他事宜可以花錢找中介代辦,但簽證和海關是她們躲不過的兩道關口。她們抱著去美國生子的目的申請旅遊簽證入境美國,到底是否完全符合美國的法律?可能會遭遇哪些法律風險?
記者帶著疑問詢問美國駐華使館,使館代表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給出了如下的官方回答:沒有法律禁止已經懷孕的外國人持旅遊簽證或者其他種類的簽證進入美國。據一位匿名的使館發言人對透露,根據使館的規定,“不能因為知道某人要去美國生孩子而拒簽她。”而實際上,各個赴美生子中介機構都建議在懷孕初期孕態不明顯時就開始申請簽證預約面簽,通過率會比較高。此外,在懷孕晚期入境美國待產時,受到移民官員盤問的可能性自然會比較大,對此幾家中介機構都向記者表示,將在臨行前向客戶詳細講解答問技巧,如被遣返將全額退款,但至今並未發生過客戶被遣返的情況。
既然赴美生子不違法,就果真沒有一點法律風險了嗎?加州知名華人律師梁勇對記者說,雖然美國並沒有法律明確規定不允許這樣做,但法律風險並非不存在。首先,在簽證環節中,如果申請者抱著赴美生子的意圖申請旅遊簽證,這事實上就已經構成了簽證欺詐。“比如在面談時簽證官曾經詢問過‘你是否已經懷孕?’的問題,而申請者回答沒有。如果這些談話被記錄在案,一旦日後追查就是簽證欺詐的證據。”其次,在入境環節仍然存在被遣返的可能性,儘管這樣的情況幾乎沒有發生過。
梁勇介紹說,雖然最近美國媒體對來自中國的“觀光孕婦”有所關注,但實際上美國的非法移民問題仍然主要聚焦在墨西哥裔移民身上,總體來說華人在美國主流社會仍然保持著勤勞、守法、在本專業表現突出、對社會貢獻較大的形象。但隨著中國“觀光孕婦”的日益增多,不可避免地侵占美國的各項福利資源,就很有可能引起美國民眾的不滿情緒。“一些孕婦來到美國後申請低價的醫療保險,孩子出生後又申請各項福利,這就是在和美國窮人爭奪有限的資源。”而這種不滿情緒一旦發酵成社會熱點,移民部門追查、取締月子中心、追究中介機構也不是不可能的事。記者發現,梁勇律師提到的情況恰恰與一些赴美生子機構的提醒相吻合。
“錨族”、“定錨嬰兒”
美國在公民權制度上,一直採取“出生地原則”。據沿用至今的美國1868年憲法第14條修正案所述:“所有在美國出生或在美國歸化,並受美國司法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執行任何削弱美國公民權利或豁免權的法律。”即只要在美國出生,就可以自然獲得美國國籍。目前美國是世界上極少數提供無條件“出生公民權”的國家。歐洲僅有10個國家有“出生公民權”,包括法國、英國、德國、愛爾蘭、西班牙等,但都是有條件的,比如要求至少父母的一方有永久居留權或者是本國公民。
美國“出生公民權”政策催生了“赴美生子”熱的盛行。美國社會形象地把赴美生子的外國夫婦稱為“錨族”,因為他們就像航行在海洋中的輪船,將子女誕生在異國他鄉就如同在海外放錨停泊,以便將來舉家移民美國。因為這些“定錨嬰兒”在年滿21歲後就可以為父母和兄弟申請美國綠卡。
根據美國疾病預防和控制中心的數字,在2007年美國共有7775個父母不在美國居住的嬰兒在美國出生,不到美國全年出生嬰兒總數的0.2%,但這個數字並不包括在美國的非法移民後代。如果把後者計算在內,根據美國皮尤研究中心最近發布的一項調查,2008年降生在美國的每12名嬰兒當中就有一個父母至少一方是非法移民。美國現有510萬來自非法移民家庭的18歲以下孩子,其中400萬是生於美國並具有公民身份的“定錨嬰兒”。
2010年年度新詞語
此詞經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等機構專家審定入選2010年年度新詞語,並收錄到《中國語言生活狀況報告》中。
提示性釋義:指熱衷於赴國外生子的夫婦。他們就像航行在海洋中的輪船,孩子是其在國外拋下的一個鐵錨,以便將來舉家移民國外。故稱。
例句:絕大多數的“錨族”家庭的規劃是在孩子滿月後即帶回中國國內並在國內接受初等和中等教育,將來送孩子去美國接受高等教育,滿21歲後為父母申請美國綠卡。(201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