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控制對企業進行檢查、收費的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對企業進行的檢查、收費行為,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錦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控制對企業進行檢查、收費的規定
  • 適用地區:錦州市
  • 發布單位:錦州市人民政府
  • 所屬類型:地方法規
會議背景,收費規定,

會議背景

錦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控制對企業進行檢查、收費的規定

收費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對企業進行的檢查、收費行為,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具有檢查、收費職能的市政府所屬各部門(含駐錦中省直各部門)及其他組織(以下統稱檢查收費單位)。
第三條 對企業進行檢查、收費,必須依法進行。
第四條 檢查收費單位對企業進行檢查、收費,應當事先制訂計畫。計畫應當包括檢查、收費的時間、對象、事項等內容。
第五條 檢查收費單位對企業進行檢查,能夠合併、聯合檢查的,應當合併聯合檢查。
第六條 檢查收費單位對企業進行檢查、收費時,應當出具《行政執法證》、《收費許可證》複印件等有關證件;填寫《檢查(收費)登記卡》,並留給企業。
第七條 檢查收費單位應當避免檢查、收費的隨意性,準確運用行政執法的自由裁量權
第八條 檢查收費單位對企業進行檢查、收費結束後,企業應當填寫《檢查、收費情況反饋單》,並將《檢查、收費情況反饋單》送至或者郵寄到市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第九條 檢查收費單位對企業進行檢查,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檢查費用轉嫁給企業。
檢查收費單位不得違反規定擅自向企業收取各種保證金和抵押金。
第十條 企業有權拒絕違反有關規定的檢查、收費,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或者投訴。
第十一條 檢查收費單位到企業檢查、收費,可由企業的業務部門負責人或者業務主管領導陪同接待,不得強求企業主要領導親自接待。
第十二條 檢查收費單位工作人員對企業進行檢查、收費時,不得接受企業的任何宴請、饋贈、報酬等,不得參與企業付款的各種高消費活動,不得到企業報銷任何費用,不得通過檢查、收費為本人、親友或者他人謀取利益。
第十三條 對企業惡意逃避檢查、收費,欺騙檢查收費單位工作人員的行為,檢查收費單位應當依法處理。
第十四條 檢查收費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進行檢查、收費的,將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及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十五條 各縣(市)區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規定由市監察局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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