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進華

錢進華

錢進華此前曾任靖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靖江市副市長、靖江市委副書記等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錢進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職業:靖江市原政協主席
  • 信仰:中國共產黨
人物履歷,涉嫌違紀,

人物履歷

錢進華此前曾任靖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靖江市副市長、靖江市委副書記等職。

涉嫌違紀

2014年10月8日上午,江蘇省檢察院官方網站發布訊息,10月6日,江蘇省泰州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靖江市原政協主席錢進華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2015年1月16日,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通過官方微博公布,靖江市政協原主席錢進華(正處級)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由泰州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已移送泰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5年7月17日,江蘇省泰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靖江市政協原主席錢進華(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在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鑒於案情重大複雜,法院將擇日宣判。
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公開開庭審理了原靖江市政協主席錢進華受賄一案。泰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組織了相關單位及人員對庭審進行了旁聽。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3—2014年間,被告人錢進華利用其擔任新橋鎮黨委書記,靖江市副市長,靖江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靖江市委副書記,靖江市政協主席等職務之便,為江蘇某公司、吳某某等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用地、個人進步等方面給予關心和幫助,多次直接或通過其妻非法收受張某某、吳某某所送的財物,總計價值人民幣265萬餘元、美元144700元、港幣119822元。根據最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相關司法規定,錢進華受賄數額超過三百萬,屬數額特別巨大的,適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的法定刑幅度,但考慮到被告人有立功、坦白等情節,法院予以減輕處罰。
24日,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靖江市政協主席(正處級)錢進華涉嫌受賄案進行公開宣判,當庭判處被告人錢進華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被告人錢進華表示不抗訴。
錢進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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