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氏兄弟涉黑案

開賭場、搶地盤、收買官員……以錢光偉和錢亮兩兄弟為首的涉黑團伙,在2003年至2009年的7年時間裡,採用暴力手段成為南川區一霸。錢氏兄弟涉黑案宣判罰1850萬 團伙22人全被判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錢氏兄弟涉黑案
  • 案情:開賭場行賄民警
  • 主要人物:錢光偉和錢亮兩兄弟
  • 團伙人數:22人
  • 判決法院:南岸區法院
  • 時間:2003年至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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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案情

行賄民警

據了解,從2003年開始,錢光偉在老家南川拉上兄弟錢亮在南川和主城各地開設賭場。兩人糾集“兩勞”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在賭場內放水抽頭,並組織企業、公司老闆和社會閒散人員,進行大額賭博。期間,錢氏兄弟聚斂了大量錢財。在對對手進行暴力打擊,並以行賄手段拉攏、腐蝕公安人員後,錢氏兄弟成為了南川區一霸。涉案7年間,兩兄弟由於得到公安人員庇護,一直沒被查處。

兄弟自首

2009年,全市掀起了“打黑”風暴,錢氏兄弟與其部分同夥逃往四川等地躲藏。當年12月30日,公安部發布B級通緝令,對其進行緝拿。最終,自知罪責難逃的錢氏兄弟在去年1月8日向特偵組投案。隨著其他在逃成員紛紛落網,該集團被全部搗毀。去年11月22日,南岸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南岸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據了解,涉及錢氏兄弟團伙犯罪的證據卷宗達200餘頁;此案開庭審理時間長達9天;總共有22名律師參與訴訟。前日,南岸區法院對錢氏兄弟涉黑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法院審判

團伙22人全被判刑
記者從南岸區法院獲悉,法院審理後認為,該犯罪團伙的首要分子為錢光偉,二號人物為錢亮。兩人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經營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妨害作證罪、破壞生產經營罪、行賄罪等9項罪名,數罪併罰,錢光偉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1200萬元;錢亮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並處罰金650萬元。另外,該犯罪團伙的其他20名成員,也分別被判處1年半至18年半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此外,對錢光偉、錢亮及其成員獲得的全部非法財物和收益予以追繳,還對其犯罪使用的工具進行了沒收。
南岸區法院對錢氏兄弟涉黑案進行公開宣判
南岸區法院對錢氏兄弟涉黑案進行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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