鋸、銼、鑽痕跡又稱割削痕跡。工具痕跡的一種。是犯罪分子利用鋸、銼、鑽之類的工具對客體物反覆推拉或旋轉進行切削(層次剝脫或割離)破壞時所形成的割削痕跡。它是通過工具刃部(鋸刃、銼刃、鑽刃)與客體物接蝕的切削作用進行剝離的,因此易出現重複切劃作用而產生複合線條痕跡和產生分離物(鋸、銼、鑽屑)。
鋸屬於線狀多刃工具,其反映的特徵有:鋸條長度、寬度,鋸齒長度,大小、鋒利程度,鋸條形狀等。銼屬於面狀多刃工具,其反映的特徵有:銼的形狀、深度,缺口的形狀,缺口兩側花紋的粗細等。鑽屬於螺旋狀工具,其反映的特徵有:鑽的形狀、大小,鑽的方向、鑽孔直徑,切削刃和溝刨的特徵,鑽頭直徑、螺距大小、數量,切削刃的部位、形態特點,及其他個別特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