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以工信部電子〔2015〕452號印發《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管理暫行辦法》。該《暫行辦法》分總則、申請與審核、監督與管理、附則4章16條,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管理暫行辦法
- 印發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文號:工信部電子〔2015〕452號
- 印發時間:2015年12月9日
- 施行時間:2016年1月1日
通知,暫行辦法,附屬檔案,
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工信部電子〔2015〕4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全面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深入落實《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57號),推動鋰離子電池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我部制定了《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
附屬檔案: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管理暫行辦法
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申請書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5年12月9日
2015年12月9日
暫行辦法
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動鋰離子電池產行辦法業健康有序發展,引導產業加快轉型升級,貫徹落實《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條件》(以下簡稱《規範條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鋰離子電池行業企業申請材料的受理、核實和報送工作,監督檢查規範條件執行情況。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管理工作,組織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覆核、抽檢、公示及公告,發布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公告名單並實施動態管理。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管理工作,組織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覆核、抽檢、公示及公告,發布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公告名單並實施動態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台灣、香港、澳門地區除外)所有類型的鋰離子電池行業生產企業,主要包括從事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隔膜、電解液(含電解質)、單體電池、電池組等生產的企業。
第二章 申請與審核
第四條 申請公告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發展規劃;
(三)符合《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條件》;
(四)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重大違法行為。
第五條 符合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條件的企業可自願向所在地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公告申請,填報《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申請書》(附後),同時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系統(……)進行線上申報。
申請企業應當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 申請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副本;
(三)項目備案或核准檔案;
(四)項目用地權證或用地審批檔案;
(五)項目環評批覆檔案、環保竣工驗收檔案;
(六)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或省級以上研發中心、技術中心證明檔案,有關發明專利證明檔案;
(七)經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八)第三方機構產品檢測報告(近 1 年內);
(九)質量管理體系相關證明檔案;
(十)環境管理體系相關證明檔案;
(十一)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等證明檔案;
(十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各需提供一份,且(二)至(十二)項材料,
需提供企業蓋章確認的複印件。第七條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的,省級行業主管部門予以受理。對申請材料不全的,應在 1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企業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
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起 20 個工作日內,將核實且符合規定的申請材料以正式檔案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
第八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收到企業申請材料之日起 60 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行業機構和專家,採用材料複查和現場抽查的方式完成覆核。符合規範條件的企業名單,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上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企業,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形式予以公布。
第九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受理和審核過程中可以對申請企業有關情況進行實地查驗,查驗工作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申請企業應當配合查驗工作。
第三章 監督與管理
第十條 進入公告名單的鋰離子電池企業(以下簡稱公告企業)要嚴格按照《規範條件》的要求組織生產經營活動,並對照規範條件要求開展自查,每年 3 月 31 日前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系統(……)提交上年度自查報告,同時向工業和信息化部遞送紙質材料 1 份。
自查報告是監督檢查公告企業執行《規範條件》情況的重要依據,包括以下主要內容: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產品進出口情況;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節能降耗、環境保護等制度建設及運行情況;法人代表、股權或資本金、主要產品品種及生產能力等變更情況。
第十一條 公告企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需及時提出變更申請,經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核實後,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企業名稱變化,企業合併、分立或兼併重組,企業產能產線發生較大變化,企業搬遷新址,其他重大變化。
第十二條 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對公告企業保持規範條件情況進行監督核實。每年 4 月 30 日前將上年度監督結果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
第十三條 歡迎和鼓勵社會監督。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正在申請規範公告或已公告的鋰離子電池企業有不符合本辦法有關規定或《規範條件》有關要求的,可向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舉報。
第十四條 已經公告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
(一)不能保持《規範條件》要求的;
(二)填報資料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三)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
(四)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
(五)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
整改不合格,或者發生重大質量事故以及停產超過 1 年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撤銷其公告資格。工業和信息化部擬撤銷企業公告資格的,應提前告知有關企業,聽取企業的陳述和申辯,視情況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被撤銷公告資格的企業,經整改合格 1 年後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請。
第十五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或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公告企業產品進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企業,將通報並責令其予以整改;一年之內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的企業,視為不能保持《規範條件》要求。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
附: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申請書
附屬檔案
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申請書
企業名稱(加蓋公章):
聯繫地址及郵編:
聯繫人1: | 職 務: | ||
手 機: | 傳 真: | ||
辦公電話: | 電子信箱: | ||
聯繫人2: | 職 務: | ||
手 機: | 傳 真: | ||
辦公電話: | 電子信箱: |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填 寫 須 知
1.填寫申請書應確保所填資料真實、準確、客觀,如有偽造、編造、變造和隱瞞等虛假內容,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申報單位承擔。
2.申報單位包括生產鋰離子電池(單體電池及電池組)、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隔膜和電解液產品(含電解質材料)的企事業單位。各單位根據實際從事的產業鏈領域填寫。
3.消費型鋰離子電池主要包括但不限於套用於手機、相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等消費電子產品的鋰離子電池。動力型鋰離子電池主要包括但不限於套用於電動汽車、電動腳踏車、電動工具等動力裝置的鋰離子電池。儲能型鋰離子電池主要包括但不限於套用於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通信基站、UPS電源等儲能領域的鋰離子電池。
4.申請書中所說產品名稱是指企業具體生產的何種產品,如錳酸鋰電池、三元材料電池組或六氟磷酸鋰電解液等。
5.本規範涉及的技術指標測試方法執行相關的國家、行業標準。
6.申請書需同時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需手寫部分套用黑色筆以正楷字填寫,字跡清楚。
7.填報項目(含表格)頁面不足時,可另附頁面。
8.請在申請書所選項目對應的“□”內打“√”。
9.申請書內容不含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申請企業如有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每個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均應單獨填寫申請書,按屬地原則自行報送。
一、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 | ||||
註冊地址 | ||||
經濟類型 | 國有□ 集體□ 私營□ 聯營□ 股份制□ 港澳台投資□ 外商投資□ | |||
企業形式 | 有限責任□ 股份有限□ 股份合作制□ 個人獨資□ | |||
股權結構 | (填寫前3名股東名稱及持股比例) | |||
企業經營範圍 | 正極材料□ 負極材料□ 隔膜□ 電解液(含電解質)□ 單體電池□ 電池組(含電池系統)□ | |||
是否上市公司 | 上市地點及代碼 | |||
生產地址 | 1. 2. | |||
企業註冊日期 | 開工建設日期 | |||
企業註冊資金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法人代表 | 所在產業園區 | |||
職工總數 | 其中技術人員人數 | |||
總資產 | 上年度銷售收入 | |||
研發機構 | □省級及以上獨立研發機構或技術中心 □高新技術企業 | |||
項目核准或備案部門及文號 | ||||
環評和驗收部門及文號 | ||||
用地審批部門及文號 | ||||
項目所在地周邊生產布局情況 | ||||
技術來源及人才團隊 | ||||
工藝路線 | ||||
備註(可另附頁): | ||||
二、項目建設情況
(一)單體電池
項目類型 | 現有□ 新建或改擴建□ | 投產日期 | |||||||
產品名稱、生產線 | 電池 條 電池 條 | 總投資(萬元) | |||||||
上一年產能 | MWh | 預計本年產能 | MWh | ||||||
上一年產量 | MWh | 預計本年產量 | MWh | ||||||
電池工藝 | 在電極製造和電極卷繞或疊片等關鍵工序是否採用自動化設備 | 是□ 否□ | |||||||
注液時是否具有溫濕度、潔淨度等控制和有機溶劑回收系統 | 是□ 否□ | ||||||||
是否具有塗敷厚度和長度檢測手段,精度能否達到2μm、1mm | 是□ 否□ | ||||||||
是否具有電極剪下後毛刺抽樣檢測能力,精度能否達到1μm | 是□ 否□ | ||||||||
是否具有電極烘乾後的含水量檢測能力,精度能否達到10ppm | 是□ 否□ | ||||||||
是否具有電極卷繞/疊片後對齊度檢測能力,精度能否達到0.1mm | 是□ 否□ | ||||||||
是否具有電池裝配後內部短路線上檢測能力(如HI-POT測試) | 是□ 否□ | ||||||||
技術指標 | 消費型 | 單體電池能量密度___Wh/kg | 聚合物單體電池體積能量密度___Wh/L | ||||||
循環壽命___次且容量保持率__% | |||||||||
套用領域: | |||||||||
動力型 | 能量型 | 單體電池能量密度___Wh/kg | 循環壽命___次且容量保持率__% | ||||||
套用領域: | |||||||||
功率型 | 單體電池功率密度___W/kg | 循環壽命___次且容量保持率__% | |||||||
套用領域: | |||||||||
儲能型 | 單體電池能量密度___Wh/kg | 循環壽命___次容量保持率____% | |||||||
套用領域: | |||||||||
備註: | |||||||||
(二)電池組
項目類型 | 現有□ 新建或改擴建□ | 投產日期 | ||||||
產品名稱、生產線 | 電池組 條 電池組 條 | 總投資(萬元) | ||||||
上一年產能 | MWh | 預計本年產能 | MWh | |||||
上一年產量 | MWh | 預計本年產量 | MWh | |||||
電池工藝 | 是否具有電池裝配後內部短路線上檢測能力(如HI-POT測試) | 是□ 否□ | ||||||
是否具有多芯電池組組成電池開路電壓和內阻線上檢測能力,精度能否達到1mV、1mΩ | 是□ 否□ | |||||||
是否具有保護板功能線上檢測 | 是□ 否□ | |||||||
技術指標 | 消費型 | 電池組能量密度__Wh/kg | 循環壽命___次且容量保持率__% | |||||
套用領域: | ||||||||
動力型 | 能量型 | 電池組能量密度__Wh/kg | 循環壽命___次且容量保持率__% | |||||
套用領域: | ||||||||
功率型 | 電池組功率密度__W/kg | 循環壽命___次且容量保持率__% | ||||||
套用領域: | ||||||||
儲能型 | 電池組能量密度__Wh/kg | 循環壽命___次且容量保持率__% | ||||||
套用領域: | ||||||||
備註: | ||||||||
(三)正極材料
項目類型 | 現有 □ 新建或改擴建 □ | 投產日期 | ||||
總投資(萬元) | 產品名稱 | |||||
上一年產能 | _______噸 | 預計本年產能 | _______噸 | |||
上一年產量 | _______噸 | 預計本年產量 | _______噸 | |||
技術指標 | 鈷酸鋰 | 比容量______Ah/kg | 磁性不純物質含量____ppb | |||
循環壽命___次容量保持率___% | ||||||
錳酸鋰 | 比容量______Ah/kg | 磁性不純物質含量____ppb | ||||
循環壽命___次容量保持率___% | ||||||
磷酸鐵鋰 | 比容量______Ah/kg | 循環壽命___次容量保持率___% | ||||
三元材料 | 比容量______Ah/kg | 磁性不純物質含量____ppb | ||||
循環壽命___次容量保持率___% | ||||||
其它材料 | 比容量______Ah/kg | 磁性不純物質含量____ppb | ||||
循環壽命___次容量保持率___% | ||||||
備註: | ||||||
(四)負極材料
項目類型 | 現有 □ 新建或改擴建 □ | 投產日期 | ||||
總投資(萬元) | 產品名稱 | |||||
上一年產能 | _______噸 | 預計本年產能 | ________噸 | |||
上一年產量 | _______噸 | 預計本年產量 | ________噸 | |||
技術指標 | 碳(石墨)材料 | 比容量______Ah/kg | 磁性不純物質含量__ppb | |||
循環壽命___次容量保持率__% | ||||||
鈦酸鋰材料 | 比容量______Ah/kg | 磁性不純物質含量__ppb | ||||
循環壽命___次容量保持率__% | ||||||
矽碳材料 | 比容量______Ah/kg | 磁性不純物質含量__ppb | ||||
循環壽命___次容量保持率__% | ||||||
無定形碳負極材料 | 比容量______Ah/kg | 循環壽命___次容量保持率__% | ||||
其它負極材料 | 比容量______Ah/kg | 磁性不純物質含量__ppb | ||||
循環壽命___次容量保持率__% | ||||||
備註: | ||||||
(五)隔膜
項目類型 | 現有 □ 新建或改擴建 □ | 投產日期 | ||
總投資(萬元) | 產品名稱 | |||
上一年產能 | ______萬平方米 | 預計本年產能 | _______萬平方米 | |
上一年產量 | ______萬平方米 | 預計本年產量 | _______萬平方米 | |
技術指標 | 乾法單向拉伸法 | 縱向拉伸強度___MPa (120℃,1h) 熱收縮率__% | ||
橫向拉伸強度___MPa (120℃,1h)熱收縮率__% | ||||
孔隙率_____% | 透氣度____s/100ml | |||
穿刺強度____N/µm | ||||
乾法雙向拉伸法 | 縱向拉伸強度____MPa (120℃,1h)熱收縮率___% | |||
橫向拉伸強度____MPa (120℃,1h)熱收縮率___% | ||||
孔隙率____% | 透氣度____s/100ml | |||
穿刺強度____N/µm | ||||
濕法雙向拉伸法 | 縱向拉伸強度______MPa (120℃,1h)熱收縮率__% | |||
橫向拉伸強度______MPa (120℃,1h)熱收縮率__% | ||||
孔隙率____% | 透氣度____s/100ml | |||
穿刺強度____N/µm | ||||
備註: | ||||
(六)電解液
項目類型 | 現有 □ 新建或改擴建 □ | 投產日期 | |
總投資(萬元) | 產品名稱 | ||
上一年產能 | ________噸 | 預計本年產能 | _______噸 |
上一年產量 | ________噸 | 預計本年產量 | _______噸 |
技術指標 | 水含量_____ppm | 氟化氫___ppm | 金屬雜質單項含量___ppm |
備註: |
(七)產品質量
產品質量是否滿足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 是□ 否□ | |
鋰離子電池是否通過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第III部分38.3節的測試 | 是□ 否□ | (電池企業填寫) |
是否建立質量管理體系並通過認證 | 是□ 否□ | |
是否建立產品可追溯制度 | 是□ 否□ | |
是否配備質量檢驗部門和專職檢驗人員 | 是□ 否□ | |
程式控制是否包括防止和發現在電池製造過程中出現內部短路故障的相關活動 | 是□ 否□ | (電池企業填寫) |
是否有電池不符合聯合國《試驗和標準手冊》第III部分38.3節測試時的控制措施 | 是□ 否□ | (電池企業填寫) |
是否具備相關標準規定的電性能和安全性檢測能力 | 是□ 否□ | |
備註: |
註: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本條所說電池企業包括單體電池、電池組企業。
三、資源綜合利用及環境保護
是否符合國家出台的土地使用標準 | 是□ 否□ |
是否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 是□ 否□ |
是否通過項目竣工環保驗收 | 是□ 否□ |
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情況 如未開展,預計完成評估時間 | □已完成,完成時間______ □未開展,預計時間______ |
企業排污許可證號 | ______ |
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是否依法貯存、處置或綜合利用 | 是□ 否□ |
是否按環評批覆等要求制定自行監測方案並開展工作 | 是□ 否□ |
是否制定企業環境管理制度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 是□ 否□ |
備註: |
四、安全管理
企業及項目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標準要求 | 是□ 否□ | |
是否設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職安全崗位 | 是□ 否□ | |
是否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具有產品安全質量追溯手段 | 是□ 否□ | |
是否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並達到三級以上 | 是□ 否□ | |
各相關環節採取何種安全控制手段 | ||
鋰離子電池是否通過相關安全認證 | 是□ 否□ | (電池企業填寫) |
鋰離子電池是否通過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第III部分38.3節的測試 | 是□ 否□ | (電池企業填寫) |
近兩年是否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 是□ 否□ | |
對可能產生著火、爆炸、冒煙等危險場所是否採取必要措施 | 是□ 否□ | |
備註: |
註:本條所說電池企業包含單體電池、電池組企業。
五、衛生及社會責任
項目是否進行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 | 是□ 否□ | |
職業病防護設施是否與主題工程做到“三同時” | 是□ 否□ | |
是否有對重大危險源有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並配備必要的器材和設備 | 是□ 否□ | |
近兩年是否發生污染責任事故 | 是□ 否□ | |
是否為從業人員足額繳納相關保險費用 | 是□ 否□ | |
備註: |
注:以上第三、四、五條均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六、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申請企業名稱 | ||
是否符合《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條件》要求 | 是□ 否□ | |
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經辦人及聯繫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