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試格,銓試的規章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銓試格
- 拼音:quán shì ɡé
- 釋義:銓試的規章制度。
- 出處:《宋史·選舉志四》
銓試格(quán shì ɡé)
《宋史·選舉志四》:“ 紹聖 初,改定銓試格,凡攝官初歸選,散官、權官歸司,若新賜第,皆免試。”亦省作“ 銓格 ”。《宋史·選舉志四》:“進士中銓格者,每二百人,得優恩不過五七人,又或闕上等不取。”《續資治通鑑·宋真宗乾興元年》:“ 宗道 在選調久,患銓格煩密,及知吏所以為奸狀,於是多所釐正。”
銓試 :唐朝士子通過科舉考試後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資格,要想正式步入仕途,尚需經吏部銓試。銓試以“身、言、書、判”四事擇人。身,指體貌偉岸;言,指言辭辯正;書,指書法遒美;判,指文理優長。四者皆可,則中選授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