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銅川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以下簡稱車購稅分局)為銅川市國家稅務局下屬的正科級直屬機構,主要負責銅川市轄區車輛購置稅的稅款徵收、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車購稅分局成立於2010年,其前身為銅川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辦稅服務廳,2005年由交通部門劃轉至國稅部門。車購稅分局現有幹部職工16人,下設綜合業務科、辦稅服務廳、辦公室三個內設機構。

車購稅分局在銅川市國家稅務局的正確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市局“11224”的工作思路,始終堅持 “服務和收稅”的工作宗旨,增強依法行政觀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最佳化納稅服務的同時,強化稅收徵收管理,大力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不斷夯實征管基礎,努力提高組織收入工作的質量。積極落實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十一五”期間,分局累計徵收車輛購置稅2.83億元,稅收收入保持年均31%的增長速度,取得了良好的徵收業績。
銅川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圍繞“服務和收稅”的工作宗旨,構建和諧的稅收環境,銅川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將始終堅持科學治稅觀,牢記稅收職責,堅持依法治稅、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堅持信息管稅、實現服務創新,堅持創優服務、深化品牌服務形象,加強分局基礎建設,推進基礎管理,加強素質強隊、推進分局規範管理,圓滿完成各項稅收工作任務,為稅收事業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為更好地落實銅川市市委、市政府“為民服務零距離”要求,按“始於需求、基於人本、終於滿意”的服務思路,最佳化稅收環境,提高文明執法水平,構建和諧的征納關係。銅川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公開承諾:
一、堅持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嚴格執行各項稅收政策規定,確保納稅人依法享有的各項權益和稅收優惠政策落到實處,促進地方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二、實行公開辦稅。對申報徵收、稅收政策、辦稅服務廳視窗職責、服務要求、廉政監督等內容公開,實施陽光作業,接受納稅人的監督。
三、實行限時服務。納稅人辦理各類涉稅事宜,我們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做出鄭重承諾,實行限時服務。在限時內儘可能提高效率,能夠提前辦結的要用最快的時間辦結。辦稅內容與時限。如手續齊全完備,下列事項應限時辦結:①新車申報10分鐘辦結②車輛轉籍10分種辦結③過戶變更5分鐘辦結④補辦完稅證明10分種辦結⑤減免稅審批3個工作日辦結⑥退稅審批5個工作日受理完畢,次日上報人民銀行審批。
四、樹立“視窗”形象,完善辦稅大廳“5S”建設,開展“首問負責制”和“納稅引導制”。對納稅人的所有涉稅事宜,均能在辦稅服務廳實現“一窗式”服務,避免納稅人回頭跑、多次跑。
五、推行“延時服務”和“預約服務”制度,滿足納稅人的需求,構建和諧的征納關係。
六、最佳化辦稅流程,倡導個性化、特色化服務。對有特殊需求的納稅人開通“綠色通道”,解決納稅人的實際困難。提高辦事效率,節約辦稅成本。
七、加強稅法宣傳。不定期編髮稅收簡報,印發宣傳資料,提供納稅諮詢,發布最新稅收政策,及時進行稅法宣傳,普及稅收知識。
八、接受社會監督。通過設立舉報箱,公開舉報電話,聘請社會監督員,定期調查、召開座談會、開展問卷調查、評稅活動等方式,對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予以監督。
九、嚴格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務人員廉潔自律若干規定》及其他廉政規定。
十、推行執法責任制。做到執法有依據、操作有規程、權力有制約、過程有監控、責任有追究。嚴格開展績效考核,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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